作者投稿

第十六章

小说: 城市陌客 作者: 阿小商 字数:3570

  (一)

  回到西安,终于看到了大城市,告别了那些山沟沟的荒凉,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

  头发和胡子在离开山里有就一直没有剃过。我就想把自己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就有理由糟蹋自己,就没有精力再去回忆和缇娜在一起的时光。

  西安,或者称呼为长安,这曾经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相比较南京,西安的历史底蕴更深。我最喜欢的汉朝就定都在这里。

  走在西安的街上,常常会想起小时候自己看《史记》时的时光,我最喜欢的两位将军,卫青和霍去病,都死这个朝代的。做男人,就应该像他们一样。喜欢西汉,就是因为在面对欺负的时候,他们拿出了一个男人应该有的风度,不是一味的嘴上说,而是靠自己的实力去证明自己的爱,这才是男人。

  我要是可以活在他们的那个年代该有多好啊,那样的戎马世界,即使死,还可以马革裹尸而还,那是多么的洒脱啊。现在的我们,做什么都受到限制,什么都不能尽情去做,这种压抑,成了生活的全部。

  手摸着古城墙的历史,指尖粗碰到的,就是岁月的痕迹。一切都那么的惬意,那么的美丽,可我却突然想起,我没有钱了,这才是生活,装逼也就是偶尔的自嘲而已。

  走了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小吃店招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进去了,我的目的很简单,填饱肚子,外加赚到离开的钱,不管多少,反正我也不知道该去往哪里,没钱了,就停下来,找个地方再次赚钱。

  这样的生活,很狼狈,但很快活!

  (二)

  “小左啊,有几个外卖要送一下。”

  放下手里的餐盘,赶紧应和道:“来了来了!”

  拿起打包好的食物,骑上门外停着的电动车,那感觉,别提有多惬意了。

  我要的真不多,这样就满足了。风轻轻的吹着,那种感觉只有在小时候才会有。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开车,我一直都喜欢骑自行车,我喜欢那种身体和空气的完美结合,那种快感,会让人忘记压抑。

  我一直不愿意去找那种正规的工作,就是因为我厌恶朝九晚五的生活方式,我不喜欢我的时间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事情所禁锢,那样生活就只会让我们痛苦的自己改变自己。

  现在每天在小餐馆打工,接触各种各样的人,看到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这才是我想要的。

  生活本来就可以无比的精彩,只是看我们自己如何去选择。很多人因为自己的无能,懦弱,不敢去选择,结果在遭遇到生活的无聊,乏味时,开始抱怨。

  生活本没有什么可抱怨的,该抱怨的应该是我们自己。

  看着那一个个拿着外卖离开的人,心里总是异常的喜欢,生活最本质的就是劳动,并且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别人所接受。我们需要存在感,即使我们是这个城市最陌生的过客。

  (三)

  形形色色的人,每个人都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即使是我们自己,也有着我们不为自己知道的一面。

  食色性也,吃饭的时候,最能暴露一个人的本性,这样的特色小餐馆,来来往往的什么人都有。没钱的,也吃的起,有钱的,也奔着特色而来。

  每个走进包厢的人,都会在那封闭的环境中,把自己人性中最丑陋的一面暴露出来。我常常看到有餐厅的小女孩哭着从包厢里出来,开始我还不明白,后来就习以为常了。

  私底下,询问了一些女孩,她们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好人,但更多的还是有阴暗的一面,只是在一般的环境下,他们绝不会表现出来。

  一个叫沫沫的女孩,是我到这里来后关系最好的,她来自四川,就是到这里来打工的。

  她告诉我,有一次有几个她们的老乡老这里吃饭,一听口音是自己人,她就热情的招待他们了,吃完后,还给他们打折,结果他们就是不付钱,必须要她亲她们每人一口。她当然不答应,然后就这么僵持着,老板知道后什么也没说,让她自己解决,解决不了就从她工资里扣,然后让她滚蛋。最后她实在没有办法,都跪下了,她的那些老乡还是不肯,结果她只能从了他们。

  我想这样的事,只是个别,也不代表一个地方。但那么多个别,就会堆积起一个全部。

  如果同样的事,是我遇到了,我也许二话不说,转头就走了。可她不行,她才16岁,工作时办理证件用的都是她姑姑的身份证。她不能犯错,她必须养她远在四川老家的奶奶。

  人和人就是存在区别的,我也一样!

  (四)

  “沫沫,你为什么不上学啊?”

  结束营业后,整个人都累死了,可如果现在不聊天,明天天还没有亮,我们又要开始新的一轮忙碌。

  破旧昏暗的走廊,一盏昏黄的灯,我们俩就并排的站着,聊着天。

  “我也想上啊,可是没有钱了。”

  “你爸妈呢?”

  “我妈在生我弟弟的时候死了,我爸后来也走了,我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从小都是我奶奶照顾我们,小学毕业后,我就不上学了,没前途,还浪费钱,所以就出来打工,还能给家里赚点钱,而且我奶奶也干不动了,过两年,我弟弟也会出来打工,到时候家里就会好点了。”

  “那你想你爸爸嘛?”

  “当然想了,我出来打工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遇见他,然后和他一起回家。”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知道她对家,对父亲,还是充满着憧憬。

  听完就感到很心酸,我在她这么大的时候,还在为自己脸上的痘痘烦恼,还在为中考没有考好而和自己怄气,可她已经开始承担起一个家庭。

  我一直都觉得我没有别人想象中的那么好,因为我也只是一朵来自温室的花朵,最多我有着一颗想要离开温室的心而已。

  灯光下,沫沫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没有擦干,劣质的染发剂开始褪色,大片大片的红色颜料开始滴落在白色的衬衫上,然后化开。

  也许,在曾经的我开来,染这样颜色的女孩,都是什么正经的女孩,至少不是我所喜欢的。可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女孩,我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应该被看不起的。她靠自己的正经劳动养活全家,那点一样的染发,也只是她有限的能力下,可以获得的美而已。

  没有人可以看不起别人追逐美丽的方式!

  (五)

  很快,我赚够了离开的钱,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和周围的人都已经很熟,大家关系也都很好了,说离开,还这有点舍不得。

  但毕竟我是一个在路上的人,停不下来的,而且我还是会在某些时刻,突然的想起她,那个我爱的那么深的女孩。

  我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看着天空,因为那里就是她离开的地方。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想知道,我怕我知道了,一定会去找她,但找到了又能怎样,相见,却不能相守,只会给她带来更大的痛苦。

  我不想我爱的人痛苦,这是我能给她的全部。

  不知道为什么,街上开始放一首很久一起的歌:《领悟》。

  每每在歌词唱到:“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只愿你挣脱情的枷锁,爱的束缚,任意追逐,别再为爱受苦。”时,泪水就开始在眼眶打转,真的是好痛好痛的领悟,在爱情中,为什么失败后,总会去强迫自己认输,明明就是爱着,深深的爱着,可就是不会有结果。

  我什么一不能领悟,因为我就害怕那种疼痛。没有人想要认输,我们总是在痛苦中,抱着希望在意淫。

  音乐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刺痛着我们的心,总是在我们最脆弱的那一刻,被深狠狠的击碎。

  晚上,总是睡不着,那种被思念所折磨的煎熬,没有什么药,可以治疗。曾经活生生的存在,此刻却成了虚幻。没有一个梦境可以成全,没有一个夜晚可以如愿。

  我必须让自己感觉疲惫,那样就可以不再伤悲,麻痹自己所有的愚昧,等醒来后,就可以继续的逃避那些必须的无所谓。

  (六)

  最近几天发现,沫沫总是魂不守舍,工作中也总是出错。晚上也不再和我聊天了,总是早早的就会房间睡觉了。

  我已经告知了老板,会在月底就离开。工作不管大小,还是应该有罪起码的道德,我不喜欢那种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给别人添麻烦的人。

  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不知道是真还是假,说老美家里都很乱,一般年轻人都没什么钱,需要租别人的房子。而住进去后,就会弄得一团糟,可当他们离开后,会将房间整理成别人给他们时的样子。在中国,就我目前而言,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即使在上大学的时候,离开宿舍的时候,也没有热去打扫,包括我自己。

  所以,很多东西,很多习惯,是我们的必须,就像很多人永远不明白为什么在电梯上要站在右边一样。

  老板其实不希望我离开,毕竟我要的工资也不多,干得还那么卖力,对他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劳动力,不过也就仅仅是个劳动力而已。

  我也没告诉他我大学毕业,我觉得没有必要,那不过是自取其辱而已,买椟还珠的例子,就已经告诉了我们,别和不赏识你的人聊太多。

  后来的几天,就一直在找沫沫,想单独告诉她这件事情,可一直都找不到机会,感觉她有点故意躲着我。

  其实,我很怕女孩子这样,尤其是我真心的把她们当朋友的时候。

  男女之间,最可怕的就是暧昧被识破的时候,可有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暧昧,只是一方的一厢情愿而已。

  我确定我对沫沫没有任何的爱情成分的存在,甚至是性都没有。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小妹妹,我对她的关心,只是因为我可怜她,虽然我不想用这样一个词语,可我实在想不到更好的。

  但,我确定我的可怜,不带有任何的贬低,就是纯粹的想帮助照顾她。

  看着她每次躲着我的身影,我开始有点不开心,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只是觉得也许自己真的在哪里做错了,让她产生了误会。

  也许,我以后还是应该去注意一些事情,毕竟我这个有时候也活得太过于的随性了。

  不道别就不道别吧,毕竟有好多人,本来就只是在这个世界上和我们擦下肩而已,留着点遗憾,也许将来在想起的时候,会有更多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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