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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相知

小说: 秋日星辰不比你 作者: 彻子 字数:2016

  我在厕所门口徘徊了许久,终于等到季枫跑了过来,也没管他手里拎的都是些什么,拿着就冲向了厕所。

  出来时见季枫还在门口候着,将黑袋子往他怀里一塞。

  “你家搞批发的吗?!”

  我简直要被他蠢哭了,长这么大还第一次见能把超市卫生巾给承包了的人,还是个男生。

  “在厕所门口说话多不方便,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说罢,他便带我去了天台。

  这个地方不算宽敞,似乎是个放旧物的地方,但是有个沙发还能用来休息。

  我直接瘫在了上面,吹着风,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唉,现在除了肚子饿,一切都很美好。”

  “接着。”季枫扔给我一袋面包,这完全在我的预料之外。

  “收起我之前那些大逆不道的话,你简直是我的救星。”我边吃边说,毫无吃相可言。

  季枫走到我旁边,将牛奶递给我。

  “慢着点儿,又没人和你抢,噎死你也活该。”

  “你这个人除了嘴硬还是可以接受的,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下午再帮我请半天假吧。”我双眼注视着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可怜些。

  “行行行,可真是服了你,了当我上辈子欠你的吧。”

  我抹了抹嘴边的面包屑说道。“我当然不会让你白当苦力的,今天的事就一笔勾销了。”

  “您可真大方,我送你回宿舍吧。”

  “好嘞。”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我很满意’的表情。

  到宿舍楼下时,季枫又将那黑色袋子塞到我怀里,他耳根儿莫名的泛红,打个招呼就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不禁失笑,可真是个纯情的男孩儿。

  当我回到宿舍时,已是午休时间,我一推门却看到了满地的书,其中新的居多,大部分都是关于学习的。

  一个短发女生正在收拾着这些书,她的穿着很简单,一件单薄的卫衣配着牛仔裤,看起来却很干练。

  后来我知道,她叫林湘,一个已经复读了一年的学生,今年,已经算是第二年了,我问她为什么要买这些书,她没多说什么,只有一句话:

  “只有学习才能实现理想。”

  对于林湘,我不懂。但对于理想,我懂,我整理了一下枕边的小说手稿就睡下了。

  当我再次睁眼时,太阳已是只剩残影,我是被一阵欢笑声吵醒的,宿舍里的人已经聚齐,估计是错过晚饭时间了,我拿起床边林湘给我带的奶茶填填肚子。

  我看着其中一个很突兀的女生,她有整整四个行李箱,零食铺满了整张床,与我们相比,她更像是来度假的。

  她发觉我在看她,走到我床边:

  “你醒啦?还没来得及认识一下呢,我叫顾笙歌,那边那个叫鹿烨,听湘姐说,你叫许念鸽,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

  “叫我鸽子就好了。”我顺着顾笙歌指的方向,看到那个叫鹿烨的女生,她很安静,见我也只是点了点头。之后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不吵不闹,似乎不愿意与我们有过多的交流。

  不知不觉中天已经黑了,今晚的夜色格外的美。

  林湘打断我发呆的思绪“你都躺半天了,跟我出去散散步吧,就当熟悉熟悉环境。”

  “好。”我披上外套陪林湘出了宿舍楼。

  现在这个季节的傍晚,没有夏日的闷热,也没有深秋的刺骨,风吹的力度恰到好处,黛色的夜空中闪着星点,月牙穿着银白的纱衣,在繁星点缀的幕布前安详的睡着。

  “你觉得顾笙歌这个人怎么样?”林湘问道。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询问,我思考了一会儿。

  “她给我的感觉不太一样,她……似乎很有钱?”

  林湘笑了笑,很轻,让人不易察觉。

  “是啊,她很有钱,是我们口中那种不用努力就可以穿金戴银,不愁吃不愁穿的富二代。”

  “怪不得,可她为什么还要复读呢?”我很疑惑。

  “因为爱情。”林湘加快了脚步。

  “啥?诶,林湘你走那么快干嘛?等等我呀。”我真是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了。

  “你可真是个傻丫头,我跟你说个人吧。”

  林湘说在我们这届的一班有个叫杨辰西的男生,他原本也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阔少爷,每天花天酒地。

  正当他准备高中毕业就接手公司时,他的父亲却因为涉黑被告上法庭。作为家中的独子,他身上的负担就不止他一个人的未来了,杨辰西身上担的更是一个企业的兴衰。

  他也就是顾笙歌的青梅竹马,是顾笙歌来这儿上学的唯一缘由。

  “能在一般的人应该都很优秀吧,可为什么顾笙哥不靠关系去一班而来三班呢?”这更加深了我对顾笙歌的好奇。

  “人在落魄的时候,都不愿让亲近的人看到,或许顾笙歌是考虑到这一点,来护着杨晨辰西的自尊吧,毕竟他是那么骄傲的人。”林湘感慨着。

  我看着此时的林湘,晚风吹着她的短发。她眼神里总带着光,不知是因为年纪还是经历的不同,我总感觉林湘比我成熟了很多。

  “那你呢?为什么会选择复读第二年?”我以审问的眼神打量着林湘。

  “我想考南京大学,那是我想了五年的事从我十五岁那年就开始了,我舍不得放弃。”

  林湘笑着,又继续说道。

  “你或许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执着,可能是我一旦认定了什么,就一定要达到我的信念吧。我总觉得,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过完这一生不会是我的作风,更何况,我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就更没有理由再去放弃了不是吗?这样算是固执吗?我不知道,如果坚持自己想要的东西是对的,那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很久很久又有什么错呢?”

  当林湘谈起自己喜欢的东西的时候,话就多了许些,整个人都发着光,那是追梦者身上独有的光芒。

  是啊,坚持自己喜欢的东西本身就没有错啊,又何必去追究坚持了多久呢。

  信念,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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