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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坚强的脆弱

小说: 女儿国:全能女王 作者: 猛汉落泪 字数:3779

  一个再坚强的人,也总是在内心深处又着不可轻易触碰的柔软。

  张家明的坚强,无人知晓。

  重新出现在汤青兰眼前的时候,他就褪去了所有的羞涩,自卑,内向,成为了一个言谈举止风度翩翩的绝佳好男人。他成熟,音乐,诗词,厨艺,品酒,鉴赏力让汤青兰都大开眼界。另外,他还修习国学,国外哲学,心理学,对于未来科技的各种展望也格外有兴趣,谈论起来就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他去过很多地方,所以知晓很多名胜古迹,风土人情,那些只是听闻过的地名,在他的讲述里,仿佛当地的美食都已经冒着香喷喷的味道近在眼前,那些只是宣传片里看到的风景,他会告诉你,其实更有意思的,是那些本土原住民的真正地道的生活是如何的别致,他连带着,还学会了十来种地方语言,低调的炫技让汤青兰不止一次表达惊叹。

  记忆中,他还是哪个羞涩自卑内向的少年吗?瘦弱的身板,穿着别人家送去的破衣烂衫。可是现在的他,西装板正,身材健硕,浑圆而坚挺有力的臀围支撑起裤子好看的弧度,让人看一眼就觉得这个男人精力旺盛,非常具有战斗力。是啊,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骨子里天然就对男性爆炸的荷尔蒙很缺抵抗力,崇尚强大的男人,仰慕健壮的男人,欣赏什么问题都难不住他的男人。

  张家明,好像就是这样一个百科全书一般的男人。除开这些业余爱好特殊技能之外,他是一家国内旅游集团公司五星级酒店的总经理。你不会想到,他从一个混迹在低级餐馆的服务员做起,一路高歌猛进爬到总经理的位置,也只是用了五年左右的时间。第一次做服务员的时候,他的薪水一个月是六百块。五年的时间,他月收入接近五万。五年的时间,十倍的价值体现,不能说有多么的绝世,但是绝对堪称是个奇迹。

  第一次被客人辱骂。他忍着,并且努力的继续挤出一个笑脸看着客人。

  第一次进入一家筹备期间的酒店,高温的天气里他瘦弱的身板抗起一个五人座的沙发颤抖着身体爬了五楼。

  第一次,被一个小小的主管在酒桌子上教育,惩罚喝酒,他喝得回去以后吐到胃出血。

  第一次因为没人教,很多技能和常识不懂,卑微的去帮领班洗臭袜子,换来领班并没有什么好耐心的传授。

  第一次遭遇面试时,因为黑皮鞋搭配了白色袜子被面色不善的人事秘书假意提醒真心取消说是这样的搭配很土。

  第一次走进富丽堂皇的西餐厅,被琳琅满目欧式风格装扮看花了眼。第一次遭遇来自非洲的一个巨肥黑妇女。第一次被一个长期入住酒店的躲债贪官偏执狂一样质疑服务。

  第一次,从服务员,领班,主管,经理,总监,到总经理。从地图的西南,到东南,到西北,到北上,再往返其间。从廉价的黑裤子白衬衫到廉价的西装领带再到拥有自己专属的办公室。从孤身一人到出行有司机和秘书。从无数个默默落泪的夜晚,到绽放别人看来的耀眼光芒。

  无数的第一次。无数的挣扎和蜕变。他始终坚韧不拔。渐渐的,他越加强大,也越加善于坚持。他在红尘俗世,历经万千磨难,修行的是从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农民家的孩子,从农村的穷困潦倒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那些深埋在内心里的苦难,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放弃?不都是活着吃饭?随随便便过完此生罢了?他怎会心甘?

  他从来没有退路。爷爷奶奶去世。从小离家的父母杳无音讯。他是一个没有家可以回的孤儿。

  所以他只能前行,只能就算是扛着所有的委屈,也要在太阳升起的每一天,努力,再努力。

  同居以后的日子,他秀过几次厨艺,彻底征服住了汤青兰这个馋猫,不知道多少次腻歪撒娇要他再下厨慰藉她的胃。撒娇?他也是惊讶,这个女人,原来也在进化,掌握着原本不敢期待的姿态。

  或许,汤青兰对他的仰慕,已经足够去佐证一个女人天性里的爱意初生。同样,被自己喜爱的佳人仰慕,那应该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尽管,这样的幸福,是在红尘之中摸爬滚打十多年换来的。当妻子温柔如水的安心拥抱,清香的鼻息彼此传递时,她眼睛里的迷恋,让张家明笃定,这一切,都是无比值得的。

  可是,这样一个坚强的人,又一次走进了地狱。

  她喜欢吃的新疆核桃,凡是煲汤总要放的大枣,刷牙完以后总是一次不差的将杯子和牙刷摆得绝对工整,她喜欢穿的衣服款式和颜色,她喜欢的某明星又出了新作品,她说话的一些频繁出现的口头禅,她翘首期盼每天下班时轻柔询问累不累的话语,甚至,仅仅是穿过街道,听到一首曾经一起听过的歌曲,一句歌词,一个音节响起,张家明瞬间心里就心痛如刀绞。

  电视机,卖给二手回收的一个老大爷了。电脑,卸载了所有的新闻程序。手机里,将所有的照片封存起来,锁上一个超级复杂的密码,可是终究又忍不住,想看一眼她的容颜,于是又反复的繁琐解锁,打开,然后泪然狂乱。

  都说酒是个好东西。他第一次喝得烂醉,睡倒在大街边上的路灯下面,整整一夜。可是,醒来时分,除了伴随着宿醉的后遗症之外,一旦轻轻触碰任何关于她的细节,哪怕只是细小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所有的心痛,翻江倒海一般席卷而来,将他吞噬。

  他几乎疯狂一般,试图寻找着什么,可是,因为不知道要去何处寻找,也不知道到底要找什么,茫然仓皇,恍若行走的尸体。

  煎熬着,时时刻刻的煎熬着。甚至,他不敢轻易睡去,怕在睡梦里,又出现和她亲昵的任何举动。那样的幻像,却又像是毒药,令人成瘾。唯一能见到她的地方,在睡梦中,醒来,又是撕心裂肺的痛。可是,彻夜的买醉,昏天暗地后,没有那样的睡梦,又是那么的苛求着,再见一面,再看一眼,再和她温柔的对话,甜蜜的亲昵一次,哪怕,已知只是一场虚幻的梦。

  胡子没刮了,头发也没心情搭理了,西装领带被丢在了那个原来属于他们的小窝衣柜里。精气神十足的男人,彻底成为了一个颓废的废品男人。

  时间啊,都说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他让人经历成长,完成蜕变,实现理想,让自己破茧成蝶,直上青云。

  可是,时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毒的药,不经意间,原本很多说着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莫名的,渐渐消散,各奔东西,然后就此寥落彼此的人生,再没有遇见。然后,记忆变得稀薄,关于那些来来去去的人,渐渐,变得虚无,再想不起,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人,他或者她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

  张家明就无比渴望,时间让她遗忘。可是,又怕这遗忘,让自己再一次变得无可留恋。

  他必须忙起来。他还是个活着的人。殉情吗?其实他真的想过。可是,终究在迷醉的最后时刻,最心底的深处有一个声音在说,这是你唯一一次的生命,确定就此了结吗?然后,他停滞了。他犹豫了。对爱不够坚决吗?他从不怀疑自己对汤青兰的爱有多真切。可是,这不等同于,他需要放弃这条生命。如果,如果死,可以去向另外的地方,而那个地方,有她在,他一定毫不犹豫就对自己来个痛快。

  可是,这个世界的知识告诉他,并没有。她死了,美好的肉体被焚化,已经化作一捧骨灰。

  从幸福的天堂,瞬间跌落地狱。再要走出来,需要的,不只是勇气,还要用智慧,和爱。如果他也跟着去死了,她会同意吗?

  或许,他自己也并没有什么真正的答案。越是学习太多知识的人,越是能言善辩,可是,这样的人,也很难被人说服,包括自己。

  张家明就这么承受着丧妻之痛,恍若幽灵一般,浑浑噩噩的,成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餐馆的老板兼员工。

  这个餐馆,看样子压根也没好好做生意的意思。开业都两三天了,没有一个人走进来无消费过,也没见餐馆里有人走出来去招揽什么生意,甚至连一丁点点油烟味都不曾渗透一丝丝出来。这本是一条冷清的街。

  ——————剧情分隔线——————

  “我说姐,你要找的这个人压根没法找啊。我还特地黑了一次你所说城市的网络后台数据库,虽然时间仓促,但是一圈下来,什么都没有。要不,发个寻人启事?”电话里,传来一个干净男声的声音在抱怨吐槽。说是要找一个刚刚丧偶的中年男人,其他信息给的也比较模糊,实在是有点难为他这个电脑高手了。

  “行了,你也就这点本事了。不对,你连这点小事儿都办不了,你压根就没办事,退下吧。”顾胜男听闻没好消息,彻底没有好脾气,说罢,不等对方回话,直接挂了电话。

  “这都快一个月了,他到底怎么样了?去哪里了?这么大个活人,人间蒸发了?”顾胜男很是苦闷。她手里其实是有老张的一些私人信息的,比如身份证信息,之前就当过老张的秘书助理,要悄悄收藏这样的信息,压根不难。这些天她还特地请假跑了一趟老张的老家,可是一打听,村里所剩不多的留守老人和儿童压根没见这个人回来过,这个村里,人家住户不多,一个满面苍老的婆婆告诉顾胜男:“上一次回来,还是一年前的事情,当时,挺风光的,回来的时候带着漂亮的老婆。他家里也没人了的,索性看了一圈以后,就去他老婆家里了,隔得不远,也没呆多久,两三天后就又走了,然后再没回来过。”

  “老家肯定是他的伤心地了,肯定不会回去的。他妻子的家也在哪个地方。我真是笨。他肯定还在这个城市,只是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去了。”顾胜男又是一番思索后,笃定了一个答案。

  “有完没完了,吃个饭,听你叽叽歪歪婆婆妈妈半天了。看看你,一个老张都把你折腾成什么样子了?成天跟个神经病一样。”坐在对面的闺蜜加同事,彻底被顾胜男惹毛了。

  “你说,我要不要真的发个寻人启事试试?”顾胜男压根无视闺蜜的愤怒,继续思考着如何寻找老张。

  “哎呀呀,你就亏得我是个女的,不然我真想直接把你拖进小黑屋里就地正法虐个完完全全,以泄我这些天被你搞得跟着内分泌失调的怒火。”闺蜜直接是虎狼之词,表达着自己的强烈不满。

  “好难为情啊。我要是发寻人启事,以什么身份发呢?同事?明显不合适啊。以仰慕者的身份?好像很诡异啊。哎,头疼。”顾胜男也是烦躁得不行。

  “哟?你居然矫情起来了?”闺蜜彻底被打败了,看着顾胜男,生无可恋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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