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投稿

第六章:浓烈

小说: 女儿国:全能女王 作者: 猛汉落泪 字数:3104

  去过很多地方,喝过很多异地他乡的酒,吃过很多地方的美食,也遇见到很多只是在我们人生里匆匆遭遇就此再无再见的陌生人。哲学家说,人其实本质是注定孤独的,我们的灵魂深处,伺机而动的变化着苛求和倾述,所以连自己都不能稳妥拿捏自己,何况是别人?可是,也总有那样的一些时刻,闪现光火一般,春光乍现,就会有一个人猝不及防以一种你意想不到的方式,惊艳你的视线,碰撞你的灵魂湖泊,荡漾起层层叠叠浪花,或许不足以翻江倒海,可是绝对满心欢喜,令人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变得格外美好,值得贪恋。

  时光回溯,张家明睹物思人,禁不住就想起和妻子的片段过往。那些足够令他致命的甜蜜和美好时光碎片。

  记忆里,那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某一次学校举行歌唱比赛,一身白色衬衫的汤青兰站在舞台上,脆生生的响起一首歌谣,嘴唇张合之间,笑颜若花,酒窝滋生,那个笑容,掩盖了歌声和词曲,操场的红旗在飘扬,歪脖子的柳树又冒出一年的绿意昂扬,天气或许是晴朗的,甚至有些炎热,可是洁白的记忆里,这些都不那么清晰明了,唯一铭刻的,是那个笑容。

  记忆里,她总是那么努力微笑着,只要一笑,一对酒窝就格外的惹人注意,好想要伸出手指头去轻轻的戳一下她的酒窝,甚至,记忆里,那一对酒窝被月光照耀,皮肤上附着的纤细绒毛都清晰可见,酒窝白皙,丝滑,所有的甜蜜和美好,永远都填不满小小的这一对酒窝。

  记忆里,她背着书包,慢慢的行走,穿过田埂,一片宽阔无边的田野里,庄稼装扮得整个大地都是充满生命力的绿意海洋,而她,纤弱身姿,身穿洁白衣裙,行走其间,成为苍茫田野里最不起眼又独特的风景。那片属于家乡的田野中央,有一处圆润的山包,上面孤独的生长着一棵不知名的小树,荒草弥漫整个山包,可是比起那棵小树来,那些荒草也只是陪衬。那棵独自生长的小树,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风携带而来的种子播种下来然后扎根,也不知道已经经历了多少个春秋冬夏,整个山包之上,仿佛只属于小树,生活逐渐现代化的村民,没有去砍伐它,任由它这么自生自灭着。那个时候,张家明无数次眺望,视线穿过田野,看到那座山包,还有山包上的那颗树,再往前看,在一条乡野小路的分叉口,就是汤青兰的家。每一天,她都要穿越山包下面的正片田野,赶往学校读书。而张家明的家,在这一处田野的另外一边,一座山上的狭小平坦村寨里。每一天,下山上学,放学上山回家,一眼看去,正是那一片田野。

  记忆里,张家明几乎从来没有在重逢之前认真和汤青兰说过一句话。一个是父母遗传的小儿麻痹症,身体有些畸形,脆弱而坚强。一个是留守孤儿,跟着爷爷奶奶,穷得吃不饱穿不暖,自卑又内向。这几乎是注定无法有交流的两个独立的人。

  谁会想到呢?初中毕业后,还是懵懂茫然的年纪,就此各奔东西的两个人,十年后会再次重逢。当年的学校已经苍老得面目全非,而人又何尝不是沧海桑田?当年那个脆弱,善良,坚强,有着漂亮酒窝的女孩子,已经奔赴了千山万水后回到初生之地,见识过人间冷暖,品尝过情爱的求而不得。当年那个自卑,内向,总是沉默不语的少年,也经历诸多坎坷,多少的头破血流后,成熟为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他最惨烈的时候,没有居所,身上仅剩五块钱,喝公园的自来水撑了两天,然后去一个街边餐馆用最后的勇气哀求收留,所求不过是能吃一顿饱饭,代价是什么都愿意做。

  记得,重逢以后,张家明去接汤青兰,她还拖着一个硕大的行李箱,长途跋涉让她显得很是疲倦,皮肤都渗着发炎趋势的红疹豆豆,站在街边,目光打量着寻找他。他下车就看见了她,没有急于走进,也不知道如何开口问好,发愣一般,隔着街道,看向她,直到她的视线,终于发现了他。

  “你好,汤青兰。”出乎意料的打招呼方式。这说起来,是记忆里他们第一次认真的说话。

  “你好,张家明。”他学着模样,跟着回话。然后左右打量来往车辆后,走过去,主动拉着行李箱,询问接下来往哪里去。

  小城市的街道,不那么宽,车辆也不算多。他们就那么默默走在街上,难得的是,都没有因为要打破沉默特地去找什么话题,也没觉得多么尴尬,就那么默默的,他送她回家。其实,那个时候的他们,早已经不是青涩年华里的那么自卑,脆弱,沉默寡言,最起码,他已经是名副其实拿到集团公司的资深培训师,随时站在演讲台都能滔滔不绝口若悬河。要找一个话题,实在太容易。

  可是,重逢,好像他们又回到了青涩年华的彼此。为数不多的彼此印象里的个性和印象。

  聚会,依然还是没有太多的话题刻意去说。可是这两个人,莫名的都没觉得有多尴尬。聚会还没有散场,他们就提前离开了,沿着月亮湾的河滨小路,沉浸在夜色的城市霓虹之中,开始各自述说一些彼此这些年分别后的点点滴滴,零零碎碎。不知道谁先开口提起,也具体不记得都说了些什么,气氛却越来越亲切起来,人活到了三十来岁以后,自己想要表达什么难道还不清楚吗?一种失而复得的奇妙感觉,很快让他们就开始了约会。

  说去约会,其实不如说是简单的逛逛街,见见一些老友。

  在某次老友小聚以后,张家明的朋友们纷纷逗趣,催促他们要是看对眼了,就抓紧办正事儿吧,都老大不小的了。两个人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加上聊得畅快,当天连她也喝了一些从来不沾的白酒,小聚散去以后,他们就默契的去了附近的一家公寓酒店。

  没有烛光晚餐,没有浪漫誓言,也没有玫瑰和烟火,平凡而真实的就那么发生了,拥抱,亲吻,探索彼此既熟悉又陌生的身体。

  平素汤青兰穿着总是淑女保守的,衣衫包裹的身体里,却是格外的曲线诱人,那一夜,当他激动不已的双手触碰到她饱满的软玉温香之时,脑海瞬间就被电流击中一般,失去了所有的思考能力。细腻,嫩滑,柔美,曲线弧度是那么的让人抚摸上去,心生慰藉,微弱的灯光下,她的眼睛那么的明亮动人,光线映照下,她动情红润,娇羞不堪,却热情回应他的探索。

  “可以吗?”热吻刺激着神经,欲望在疯狂生长,无数次吞噬着清醒的思维,本能的趋势着身体,拥抱对方,融入对方,甚至是吞噬对方,希望合二为一。

  她没有说话,只是用温润的嘴唇,迎向他,芳香的舌头,羞怯的伸出来,任由他品尝。

  干柴烈火,痴男痴女,天地间,刹那就只剩下他们的灼热情爱。他变得灼热,坚硬。而她,越加的羞涩和温柔似水,阴阳在这一刻,达到一个濒临爆发的节点。

  终于,他小心翼翼却有无比渴望的进入那一片湿热的温柔乡,温暖,柔软,湿滑,瞬间包围他。

  “恩啊!”一声透着满足和巨大刺激的呻吟,从她被吻住的嘴唇里闷声低吟。那一刻,她终于拥有了他。他终于占领了一片从此只属于自己的圣地。

  热情而交着。抵死缠绵,酣畅淋漓。当他们终于颤抖着释放情欲后,从此两个人的生命交融,汇聚在了一起。

  再后来一些时间,他接她到了工作的城市,一起生活。租了一个温馨的房子,由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布置着属于他们的安乐窝。而他,在温情里焕发新的自己,从此,他已经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他有了另外一半,可以倾述所有的心爱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个繁华城市的小小角落里,属于他们的安乐窝里,浓情蜜意,胜却人间无数美好。

  爱情,需要信誓旦旦吗?或许别的人确实需要这样的佐证。可是他们不是这样,直到住在一起,他们也像是热恋的老夫老妻一般,没有直接说任何一个我爱你的字眼,可是一举一动的关切,相互交织的任何一个眼神,都在诠释着,彼此深爱。他们都不年轻了,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陪伴,倾听,给以对方最好的自己,这就是爱。最朴素而又难能可贵的爱。

  在奔赴千山万水以后,幸运的是,他们终于寻得了这一份峰回路转的感情。如此的不需要多么的轰轰烈烈,却有甜蜜而真实得满心欢喜地相信彼此,相信,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人,是和自己天生一对的,是值得等待的,幸运的是,他们等到了。

  可是,谁又想预料到,幸福是那么的短暂呢?

  她就这么突兀的离开了他,以一种如此决绝的方式。

  张家明的心里,痛彻入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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