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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说: 时光会替我记得 作者: 月下红妆 字数:3844

  回到房间里,周嘉年一脸怪笑地揶揄她:“韦雪啊,不错嘛,越来越有出息了,直接带男人回家啊。我不知道你今晚有活动,要不然我也不会故意坏你的好事……”

  “x!你闭嘴!我还没问你什么时候配的钥匙!”韦雪满肚子火。

  周嘉年脸上有点儿挂不住,语气也渐渐尖刻起来:“我要不配钥匙,岂不是会错过好戏?”

  遽然之间,韦雪觉得有一盆脏水不由分说地泼了自己满头满脸,她怒视着周嘉年同样愤怒的脸,沉默了两秒钟之后,指着摇摇欲坠的门,声音不大,却透着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她说:“你给我滚!”

  “韦雪,你要怎么乱搞都是你的事,我懒得管你。”又是“砰”的一声巨响,周嘉年摔门而去,留下气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韦雪一个人待在房间里。

  电视里正放着相亲节目,男女嘉宾煞有介事地问着一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问题,每个女的都笑得那么做作,每个男的看着都那么猥琐。

  韦雪在一片狼藉的地上翻出遥控器,摁了一下开关,霎时,一切喧嚣寂灭于黑暗。

  好像有什么小动物在呜咽,那种细细的、不太连贯的声音,像一根根细细的针扎在她的皮肤上,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过了好久,她才发现,原来是自己在哭。

  有什么好哭的!她用力地擦了一把脸,带着一点儿自我嫌弃,愤愤地骂自己:韦雪,你这个大傻x,你有什么好哭的!

  破旧的房子里没有空调,只有一台小小的电风扇摆在床尾,吹过来的也是一阵阵让人焦躁的热风。

  她穿着白色背心和短裤躺在前两天在楼下的小超市里扛回来的凉席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手机调成了静音塞在枕头底下。

  这个夜晚,她不想被任何人打扰,在寂静中躺了好久好久,她终于平静下来了。

  记忆就像飞舞在黑暗中的萤火虫,飞得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她想起了多年前和张哲凯分手那个夜晚,窗外的月光也是这么白,这么凉,如同此刻一样。

  那是她一个人的秘密,连最好的朋友也仅仅是见证了结果,并不了解过程。她想起她收到那张图片,颤抖着强行让自己冷静的样子,承受着那种这辈子宁可死也不要再经历一次的痛,痛不欲生的痛。

  那种让她永生难忘的痛。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在我跟韦雪的友谊遭遇前所未有的冰冻期时,她承受了一些什么,丧失了一些什么。

  那是我们因为廖晨决裂的时候,若干个日子之后想起林晨烨这个名字,我会陷入一阵恍惚。无论他也好,曲悠然也好,还有严谨的最后一个女朋友于诺也好,这些名字好像都被某种带有腐蚀性的液体洗涤过,在生命里只留下些许浅浅淡淡的痕迹,不去仔细辨认,根本就看不出来了。

  你知道,曾经多么沉重的事情,到最后也许都不过轻盈得像羽毛一样。

  可是另外一些人,却在你内心某个别人难以企及的角落里,认认真真地住下来,成为永远也不会离开的居民。

  比如严谨之于我。

  比如周嘉年之于韦雪。

  她做不到完完全全跟周嘉年断绝联系,像拉黑某些无关紧要的人那样把他的qq和手机号码拉黑。对他们那些断壁残垣的过去,她能做到的最大极限就是不会放低自尊跟原则去求和,但要把周嘉年从她的人生中彻彻底底地剔除,她做不到。

  “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我那么好过的人,我觉得我欠他的,必须还。”

  很久以后,我了解了那段历史之后,韦雪郑重地对我说了这句话。

  那是一段很难挨的日子,她住在她爸爸家里,姚姨每天都会想方设法地找碴儿,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吵得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就摔东西,打架。

  最难做人的就是她爸爸,虽然只要他吼上几句,两个女人就会停止战斗,但日复一日鸡犬不宁的生活,就算是钢铸铁造的心脏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韦雪很清楚地记得她从爸爸家搬出去的前几天,为了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她又跟后妈干了一架,又长又细的指甲把那个女人的脸刮出好几道血痕,被她爸爸拉开的时候指甲里还有残留的皮屑。

  那次她后妈下了狠心,撂了狠话给她爸爸,说这个家有她就容不下韦雪,有韦雪就容不下她。

  韦雪的爸爸不是个窝囊废,他的态度很坚决:“老婆我可以再找,女儿我只有这一个,你自己看着办!”

  正是因为这句话,韦雪才主动搬出去的,收拾东西的时候她爸爸死活不让她走,可是父女俩一样的脾气,她决定要走,她爸爸也拦不住。

  搬家那天她爸爸给她叫了搬家公司,后来一看她那点儿行李一个箱子就全装下了。

  五大三粗的男人看到自己女儿义无反顾地从家里搬走时,说话声音都有点儿颤抖了,可是劝不住,就是劝不住韦雪。

  韦雪拖着箱子走了一段路才伸手拦车,在去新家的路上,她一个人哭得稀里哗啦的。

  但是她一点儿也不后悔,她觉得就应该这样做:不要成为任何人的累赘,哪怕那个人是自己的老爸。

  其实我们一直都相信,地球是一个圆,所有曾经经历了离别的人最后终将重逢,比如韦雪妈妈。

  刚搬到她妈妈那边寄居的时候,感觉也很不自在。虽然不像那些苦情电视剧里的情节—妈妈的男朋友趁人不注意的时候非礼年轻的女孩子,但家里杵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男人,心里总是有点儿疙瘩。

  每次晒内衣内裤都要找个没人注意的角落,偷偷摸摸地挂着。韦雪觉得缩头缩脑的自己看上去很猥琐,可是又没有任何办法。

  住在她妈妈家的日子,也没比以前好到哪里去,如果非要说有些改善的话,大概是……在爸爸家被姚姨时时刻刻盯着,在妈妈家时时刻刻被无视。

  就是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韦雪迎来了自己的二十五岁。

  自从她跟周嘉年分开之后,她再也没在任何朋友面前提起过这个人,包括我,但这并不代表他从她的世界中消失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嘉年迷上了老虎机,应该也是被他那帮所谓的好兄弟、实质上的狐朋狗友带着去玩儿的吧。

  偶尔赢了钱之后他会很慷慨地叫上韦雪一起去吃饭,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一副阔少的做派。或者把她带去超市,让她自己选零食,多少都不限,有一次在冰柜前买酸奶的时候,还被我妈妈偶然撞见了。

  那正是韦雪捉襟见肘的一段日子,对周嘉年的慷慨,她没底气拒绝。

  尽管她知道,这样下去,两人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微妙。

  有一天晚上他们又在一起吃晚饭,旁边坐着对小情侣,女生很嗲,恨不得把自己黏到对方身上去。韦雪忍不住朝他们投去了鄙视的目光。

  这一幕被周嘉年看在眼里,他笑着问:“嫉妒啊?”

  韦雪白了他一眼:“神经病啊你。”

  周嘉年点了支烟,往后一靠,没跟她计较,转移了话题:“你最近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韦雪已经习惯了他信口开河乱许诺,自然也就没当回事地顺口说了一句:“房子咯。”

  “房子贵了点儿,别的呢?”

  直到这个时候韦雪依然没意识到周嘉年是在认真地问她,她还是很不正经地说:“没什么想要的,反正我想要的,你都送不起。”

  这句话有点儿伤人,周嘉年脸上的笑僵了那么一下,最后讪讪地说:“那我自己做主了。”

  隔了两天韦雪又接到周嘉年的电话,叫她吃饭,她的语气不是很好:“又吃什么饭啊,你他妈的除了吃饭还能不能想出点儿别的事啊。”

  话是这样说,可她还是去了,直到周嘉年把那个崭新的iPhone x摆在她面前时,她才知道原来那天他不是在开玩笑。

  一时之间,她有点儿难以置信:“你干什么啊?偷的啊?”

  那天周嘉年笑起来的样子好像又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刚刚洗过的头发像一根根软软的刺,语气里也透着欢快:“切,这点儿钱我还是有的吧,用得着偷?”

  那个iPhone x是白色的,而白色正是韦雪最喜欢的颜色,她狐疑地看着陈沉微笑的脸,不知道他又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猪啊你,这是生日礼物。”他终于道破玄机。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韦雪在好长的时间内,眼睛都没眨一下。她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人,她的初恋,爱过她也被她爱过,然后毫不内疚地背叛她的人。

  这么多年了,他居然还记得她的生日。

  连自己的妈妈都没提起过这件事,连最疼自己的爸爸都忘记了这件事,而自己最好的朋友更是连电话都没打一个来。

  可是,他记得。

  “那天问你想要什么,你又不肯好好回答。我就自己随便买了个东西,看你用的小米已经用了很久了吧,白色你喜欢吧,我觉得这个颜色最好看。”

  韦雪的声音轻得自己都快听不见了:“白痴……浪费钱。”

  可是周嘉年却轻轻地笑了:“你生日嘛,你,生日嘛。”

  那个“你”字,音咬得特别重。

  他不是我理想中的那个人,他是比我的理想更美好千百倍的存在。

  在玛旁雍错的那个清晨,我是第一个醒来的,因为满心都惦记着要去湖边拍黑颈鹤,一晚上我都睡得不踏实。

  当然,这其中也许还有别的原因,但是我不想承认。

  醒来之后我很迅速地穿着衣服,动作有点儿大惊醒了邻床的陆小川,他定了定神,看了我三秒钟,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我说:“你等等,给你个东西。”

  他边说边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一条黑糊糊的抓绒裤丢给我:“多穿点儿,湖边冷。”

  那一瞬间我呆住了,我差点儿脱口而出问他:你是不是不记得昨天发生什么了?

  可是忍了忍,我终究什么都没说,很听话地又穿上一件外套,再回头时陆小川已经整装待发,睡在对面的一尘在被子里打了个滚儿,嘟嘟囔囔含混不清地说:“冷死了……不想起来……你们去吧……”

  而阿亮,他居然抢在我们前面已经出去了!牛人!

  我跟着陆小川保持着两米以内的距离一前一后地走着,其实一走出门我就想跟他说谢谢了,真的很冷,尤其是膝盖,简直冷得疼。

  他拿着单反大步流星地走在前面,说真的,在那样的场景下,他的背影特别帅。

  我的声音很突兀地打破了这个清晨的宁静:“我有很严重的恐高症。”

  他回过头来看着我,表情有点儿疑惑。

  看样子他是真的不记得之前发生的事情了,我只好鼓起勇气提醒他:“昨天在盘山公路上,我不是故意要尖叫的……我恐高……”

  他这才反应过来,明白我是在委婉地向他道歉,于是笑了笑,走过来牵着我的手继续往湖边走,我鼻子一酸,又开始犯矫情了。

  我们在藏区一路走来见到路边有很多野狗,霍尔也不例外,有一条黑色夹黄色的野狗跟着我们走了好远好远,陆小川蹲下去跟它玩儿了一会儿,不知怎的,我心里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在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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