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令羽吖

  在最后的进退无路里,悲伤显得那样无力和渺小。

  这个世界却存在着那么多未知。

  我们只在一处相会,而后各自离别,行驶至天涯之远。

  之后,我只想以永恒来证明你一直追寻的彼岸,一直就在这里。

  幸好你能忘记我,因为那些喜欢着又隔着一个世界之远的悲伤,我一个人承受便好。

  【那一年天空很蓝风很清澈,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秋天的傍晚是最美的时刻。

  夕阳懒散地照着,到了接近天边的时候,乌鸦都要归巢去了,风的声响和虫的鸣叫相得益彰。

  我穿着夹脚拖鞋跟在你身后,手里的奶油冰棍化成了黏稠的糖水,从手上滴到田埂上,然后飞快地被宽容的大地吸收了去。

  你转过身来,很凶地对我说,程若曦我劝你最好滚回去,再跟着我信不信我把你带到二胖子家去给他做媳妇儿。

  二胖子是这个镇上有名的疯子,前几年老婆跟人跑了,神经就不正常了,凶神恶煞的,镇上的孩子都怕他。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对我那么残忍,忍耐了多时的眼泪争先恐后地往外涌出,想起你最讨厌爱哭的女孩子,我又拼命屏住呼吸,想要把它赶回去。

  其实你也知道我是喜欢你的吧,所以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便毫不遮掩地冲我发脾气,因为你知道不论你多凶地朝我吼,我也会奴颜婢色地跟在你身后,距离不远不近,害怕惹怒你,又害怕你想发火的时候没有人出气。

  十三岁的我,用一句比较文艺的话说,就是低微到了尘埃里。

  那时候我只有一个很爱打麻将也很爱打我的妈妈,成绩不太好,长得也不够水灵,原本应该发育的身体也迟迟不肯改变,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也不够干净整洁,一直到很后来,我想起那时的自己也会觉得有些羞耻和难过。

  你长得真好看,面如玉冠,唇若涂朱,笑起来的时候左脸上一个若影若现的酒窝最是迷人,但是我喜欢你的理由并不是这么肤浅,可能你不会记得了,在我最狼狈的时候,你送过我一颗翠绿色的薄荷糖。

  我已经不记得那次你是为什么生气了,对于我来说那并不重要,你沿着齐肩高的玉米地一直走,直到累了就随便往田埂上一坐,我站在离你五米远的地方不知该如何是好,你扭过头看了我一眼,拍拍身边的位置,“过来坐吧。”

  我就屁颠颠地跑过去坐到你旁边,后来你没有说话,我自然也不敢说,四周很安静,田间的蜻蜓飞得很低,你说,可能快下雨了。

  我说,不如我们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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