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波礼骞

  寂寞红尘,风华转瞬;如今风华正茂?别闹,我老了。什么,二十六就老了?我还有二十三年的光景怎么说是不老?人生已经过去一半了。今日是我自由的最后一天,明日起便是婚后。不难想象我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为人夫,为子父。

  “又见面了,祈清。”

  转头而去,是那个人。

  看刘若一脸陌生,他且笑笑,望向她。只见目光中神色一变,好似转了个人。见如此,刘若猛的一怔。“你……是。”喃喃。再转瞬,她似乎想起来了;

  “吓到我妻子,你是要赔的。”我打趣儿道。而脸上的苦笑却是不符合话语,其实我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坚强,只是逞能而已。不像我哥,他见到做人嫁的青梅竹马,似乎真的很坦然。那个人的孩子见到他叫着叔父,他也很坦然。

  他的青梅竹马,那都是六七岁时认识的。按他的话说——世事变迁,总是因缘。有些时候的有些事,真就是点到为止。因缘让你们纵容相隔万里也要相聚,也要你们纵然一臂之遥也要分离。爱过了,就够了。拥有过了,不遗憾。众人皆觉者唯我一凡夫,这不是空话。你看,我这不又受教育了?

  “你是修罗王?”她的语气有些惊讶。

  看到他们俩人似是恩爱的样子,便看到了自己与刘若。白衣黑大氅,袖口、黑氅花边与里衣腰带是同样的银丝线所成花纹,似有规则,似无规则。参礼的多穿暖色,唯我一人黑白配。这大概是个反差;当右手轻轻放在搂着我胳膊她的手上时,大氅广袖悄悄地遮住那枚闪耀到刺眼的戒指。

  没错,那枚戒指他今天也戴了。刘若难免要想,你是来示威的吗?我不想让她看到,更不想让他看到。虽然这戒指就连洗澡的时候我都不会摘下来,可谓是形影不离。人总是这样,越明显的东西越想无力的遮遮掩掩。

  当右手微微抬起的时候,盖在右手上的广袖往回褪,到右手拇指。然而那枚扳指又露了出来;原来,这份形影不离是脱离不开、处处都在的。原来,他的痕迹在我身上有,在我心思上更是无可代替的存在——先前,我怎么没看明白……

  她的手很软,却和我手大小差的不悬殊。都以为当年的四郎是个满身腱子肉的糙汉子,哪想到会如此瘦弱。站在他身边,显得很娇小。

  “你够了,什么都没告诉她?”他目光转过,皱眉问我。

  “我为什么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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