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里爬出的新娘

  五年前,陆行远认识的季卿,是个干净明亮的少年,和所有青春小说中的主角一样,季卿喜欢穿着白衬衫,打球的动作很帅,一回头,就能看到阳光在他眼中映出的倒影。

  也是这样的季卿,耀眼得让陆行远不敢接近。他怕一靠近,就会忍不住地想把季卿拉进自己的世界,喜怒哀乐与他共享,让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污染了季卿的少年气,怕他会忍不住拉着季卿一起走进深渊……

  可他还是没控制住。季卿好得让人忍不住靠近,也干净得让人忍不住依赖。所以一次应酬上,当陆行远喝得酩酊大醉时,第一个想到的人还是季卿。

  季卿在接到陆行远的电话时,对面已经醉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可还是反反复复喊着自己的名字。

  季卿想也没想,打着车把陆行远接回了自己家。喝醉了的陆行远死沉,季卿连拖带拽,总算把他拖进了自家大门,又是喂水又是敷热毛巾,忙前忙后的,活像个老妈子。

  而陆行远就安静躺在沙发上,看着季卿跑前跑后地忙着,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以前他倒没发现,季卿还有这么居家的一面。

  “你笑什么,我这还不都是为了你!以后你要是再敢喝这么多,我就……”季卿说。

  “你就什么?”陆行远挑眉看着他。

  “我就喊你爸爸了还不行吗?”季卿无奈,“快起来把醒酒茶喝了。”

  陆行远起身,连忙道:“别别别,我和你们家老爷子那种老古板一点都不像,我比他帅很多。”

  看陆行远得了便宜还卖乖,想来应当是酒醒了大半了,季卿也不和他计较,端起茶杯往厨房走去。可没走几步,季卿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勾住了自己衣角。

  季卿回头时,看到的就是陆行远一脸被抛弃,拽着自己衣角不松手的样子。他手指修长,指节轮廓分明,几乎要与自己的白衬衫融为一体。

  季卿从没见过陆行远这个样子,活脱脱像一只被抛弃的小狗。

  “别走,坐下陪我聊会天。”陆行远说。

  季卿在心底叹了口气,终究没抵住陆行远的恳求,坐在沙发沿上,张口第一句话就是:“以后不许喝这么多酒了。”

  陆行远笑笑,生意场上的事,哪里是他说不喝就不喝得了的。况且他心里有数,就那点酒,还没到能灌得他不省人事的地步,倒是季卿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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