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春风请阿奢达到天香楼小聚。修改章节内容,字数:1411
自从回到京城后,各自参加大宴小宴不计其数,彼此也在宴会上几度不期而遇,但两人坐下喝酒聊天,还是首次。
阿奢达对天香楼的主打菜红焖猪肘赞不绝口,直道:“教我汉文的师傅说,人类摆脱蛮荒的标志,就是从茹毛饮血学会凿木取火,而后有了煎炒烹炸。这道菜,比烤得半生不熟的羊腿好吃得不是一点半点。”
春风将自己面前的那盘也推了过去,摇头一笑:“你还是第一个对他国事物如此赞不绝口的王子。”
阿奢达翻个白眼:“春风莫乞碰到过多少个王子?”
“两位。都是天都山上的师弟,一位来自北匈奴,一位来自南疆,在山上的数年,始终对故乡的食物风土思念不已。”
阿奢达啧了一声:“别的我是不知道,惟独这吃食,皇朝的南北风味绝对独领风骚。照我看,你那两个师兄弟思乡也就罢了,其他都是在无病呻吟。因为长年食生肉,进硬食,木剌不知有多少子民患上无名病症莫名死去。如若不知道汲取他国之长弥补己国之短,怎么带着一个国家向前行走?讳疾忌医要不得,不敢承认本国的后进之处,一味自大自欺,更是一国之君的大忌。”
对这个结拜兄弟,春风开始刮目相看:“你当真是一位未来的王呢。所思所想,都是站在一位王位接班人的角度,见地和心胸远超我那两个同门师弟。木剌有你,必成西域强国。”
“多谢春风莫乞,但愿十年之后,阿奢达用木剌国的繁荣见证你今日的吉言。”木剌太子豪气万千,“我敬你!”
春风举杯。
两人一饮而尽。
“不过,今天喝酒,似乎还少了一个人吧?”阿奢打似笑非笑,“请问桃花小师妹哪里去了?”
春风冷哼不语。
阿奢达忽尔大笑:“春风莫乞的挫败感足以掀翻这座酒楼的房顶呐。”
“与其说是挫败,不如说是窝火。”他恨恨道。
阿奢达不解:“按道理,解除了与公主的婚约,撇开了单恋纠缠的师妹,你和桃花现在不应该正是渐入佳境的时候吗?”
渐入佳境?他倒是想,无奈家中那只不是桃花,是桃木!他浑无好气:“你一个木剌人,把汉话说得如此流利做什么?”
“这是在迁怒呢,兄弟。”阿奢达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真的这么烦恼?要不要小弟为你支几招?”
“你?”春风乜扫一眼,将信将疑。
“别小看我喔。”阿奢达挺胸抬头,“我虽然没有春风莫乞的好武功,好相貌,但好歹也是个王子,从小就不缺向我大献殷勤的女人,她们的心思,我多少还是懂得两三分。”、
春风嗤之以鼻:“你是在拿桃花和谁比?”
阿奢打自打嘴巴:“桃花是我的朋友,我没有半点贬低的意思。但桃花总归是个女子,有些套路春风莫乞不妨用上一用。”
春风思索再三,问:“比如?”
阿奢达伸出一根手指:“第一招,旅行。旅行是降低一个女人的防备的最好途径,在旅行中,因为四周全然陌生,只有身边的男子可以依靠,也因为旅行可以给人以愉悦,更容易畅开芳心接纳。想要使心仪的女子爱上你,不妨带她去旅行。”
“第二呢?”
阿奢达老神在在:“你们汉人有话道‘欲速则不达’,等莫乞你将第一招融会贯通通用运用娴熟,再学第二招也不晚。”
他若有所思。
唉,这位春风兄弟样样都好,为什么遇上儿女情长便有点不够开窍?阿奢达怒其不争,自拍胸口道:“现成的借口摆在你面前,你不打算用吗?”
春风先怔后悟,微微点头:“的确,左右我在整个京城人的心目中,已经变成一个重伤在身的半废之人,若是随结拜兄弟前往异国休养,想来也名正言顺。”
阿奢达拍掌:“欢迎之至。”
一旦主意底定,春风遂豁然开朗:木剌之游,于公于私都是势在必行。一则可以使今上看到自己与木剌太子的切实交好,二来可以拐得那只小桃花乖乖跟跑。
好罢,木剌,准备好你的热情,本大师兄再次光临,赐你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