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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孽缘还是正缘?

小说: 公主追夫手札 作者: 河南人家 字数:4114

  第11章孽缘还是正缘?

  以京都为基点,冷水郡在西南方,凤川县在东南方,两地相隔虽算不上万水千山,但也可谓山水相隔,千里迢迢,再加上思念的种子在心里作祟,坐于车厢里的王若语,是更加的觉得长路漫漫,千里迢迢变成了万里迢迢。

  看着车厢内其他人都在昏昏入睡,她嘟起嘴,握紧小拳头,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恨不得能肩生两翼,飞跃千山万水,眨个眼抵达冷水郡。

  不过,她这个愿望不好实现,先不说她生不了翅膀,就只说从凤川县城到冷水郡的几百里路程,也不是一路通达的,中途要两次换乘转车马,一来二去不说浪费三五天,三天肯定是需要的。

  “三天,三天哪!这破车破马怎的这么慢?”,王若语拧起弯弯的眉,不过,埋怨一下子她又笑了,“还好,晋哥他说会去淮阴州接我的”。

  她口中的晋哥,姓秦单名一个晋字,这个年轻人可了不得,天生的生意经,听别人说,他出郡跨州,生意都做到了淮阴王的家门口。

  而其家世背景更是显赫冷水郡,与攀平府的白家,东河府的司空家,今壤郡的诸葛家,合称“上古四门”。

  秦晋有九位姐姐,有九位姐姐自然就有九位姐夫,九位姐夫几乎染指了上古王朝所有行业。

  不过,这一点王若语是不知情的,她没问,秦晋也没说。

  树木越来越少,道路越行越窄,房屋越来越密,人踪越来越多,王若语掀开车窗的布帘,揉了揉惺忪的眼,猜想,这应该是进入淮阴州城了吧!

  “是啊!姑娘,再过一刻就可到达淮阴州西车马站了”,旁边一位大婶回答了王若语的自问。

  王若语一喜,“谢谢大婶,终于挨到了淮阴州,累死我了”。

  大婶一笑,“不谢,一路坑坑洼洼,车马颠簸可不就是累,你闻闻这衣服,一股怪味,都馊了,再看看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摸摸脸,黏糊糊的像涂了一层油,到家可得好好洗洗”。

  跟着她的话,王若语抬起胳膊嗅了嗅,又摸摸头发,摸摸脸,突然,她起身向车厢前头走去。

  车厢前头的车厢壁上有个小活动窗户,王若语拉开它,将头探了出去,“车把师父,车把师父,我想下车,麻烦您停一下好吗?”。

  车马正在缓行,驾车师父稍抹一下头道,“这里呀!……那,那好吧!”。

  挎着简易的行囊,王若语下了车,“哇!州府就是州府比起县城来,看那房屋,街道还有街道两边的铺子,真是琳琅满目,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姑娘……”,正喜不自禁的王若语突然被这两个字打了扰,回过头一看,身旁站着一个短装打扮的中年汉子。

  她冲汉子示意一笑,转身要走,陌生人她不敢随便搭理。

  “等等,姑娘”,汉子叫住了她,“姑娘是外地人?第一次来淮阴州?”。

  王若语一惊,抱紧了怀里的包袱,而且还闪开两步,“我,我不是外地人,也,也不是第一次来淮阴州”。

  哼!汉子笑了,“姑娘别怕,在下没有恶意,在下是‘兴龙会’的人,见姑娘孤身一人,遂上前询问一下,看姑娘可否需要帮助”。

  “帮助?”,王若语摇摇头,“谢谢了,我不需要”,说完转身向一边走去。

  汉子撵了一步,“姑娘来淮阴州不需要找一份谋生的差事吗?”。

  “谢谢,我不是来找工的,请你不要跟着我了,好吗?”,王若语有点害怕了。

  “好”,汉子果真停住脚,王若语赶忙加紧几步,跑了开去,但汉子的话还是遥遥送入到她的耳朵里,“姑娘如果需要找工的话,请记得来兴龙会,否则,你在淮阴州将寸步难行”。

  黑恶势力,汉子的话越恨,王若语跑的越快。

  “老乡客栈”。

  “掌柜的,我不是休息睡觉,我只是借贵客房一会儿,洗漱一下,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便宜一点吧!”,王若语趴在柜台上跟客栈老板解释道。

  “对不住了姑娘,一个时辰和一天是同等价位,这是规矩,二十文不能少”,看店掌柜的神色也没有欺客的意思。

  “少一点嘛!十五文?”。

  店掌柜摇摇头。

  “好”,王若语银牙一咬,“二十文便二十文”,尽管咬了牙,可她还是觉得心疼,但为了给晋哥一个好形象,再贵也值得,何况她无论如何也不敢以这幅落拓尊容去见秦晋。

  等王若语洗把脸,梳梳秀发,打打腮红,吮吮口脂再换套干净亮丽的衣衫,赶到淮阴州西车马站的时候,已经比三驾载客车预定到的时间晚了半个时辰。

  别说是晚半个时辰了,便是晚十个时辰也没关系,因为秦晋已经在淮阴州等了她七天。

  “晋哥”,当美艳动人的王若语出现在秦晋面前的时候,秦晋瞠目结舌了,虽已相熟于肺腑,但却仍还有初见惊艳之感。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不怪秦晋太好色,只怨王若语太会长,不过,若是王若语只有美貌,没有温柔,体贴,又身世可怜的话,估计秦晋也不会钟意于她。

  秦家在冷水郡虽是大户门楣,富有人家,但秦晋却是个可怜的好人,十八岁那年娶妻窦氏,婚后两人和蜜互敬,恩爱非常,并顺利育子,取名秦理,而窦氏也是知书达礼,贤良淑德的好女子,孝敬公婆,睦邻四舍,在小小当地被誉为妻子的典范,子媳的榜样。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三年前夏天的一个傍晚,窦氏为了救落水的儿子秦理,永远歇息在了冷水郡的东西湖。

  秦晋痛不欲生,直到有一天,他去凤川穆府洽谈一桩绸缎生意……

  活该他与王若语有故事发生,外来毫不相关的人和物从各方面对他俩进行积极的帮助,甚至,慕容殇还亲手亲自为这段故事埋下火引。

  那一日“天”下着菲菲细雨,穆府应该临值的丫头“含香”,在打扫庭院的时候,不慎因路滑扭伤了“脚踝”。

  穆府“主人”也抠门,拢共就招了“两个”侍奉丫头,含香脚肿得像个面包,自然得躺着休息。

  但,来了客人你得招呼啊!不说去怎么热情招呼,一杯热茶你要保证啊!

  于是,穆府主人就把床上的王若语给叫来临时顶替了。

  等别人都帮完忙,退到幕后后,轮到王若语上场自己帮自己,其实她帮自己,也不需要说什么,做什么,只要往那一站即可。

  美貌逼人,杀伤力十足,便是那秦晋再怎么痛不欲生,再怎么思念窦氏,见到这种令人失仪,乱情的美也得停足,注目三刻。

  妥了,他一目瞪口呆,伸出去接茶碗的手便失去了方向,戳到了王若语的手,难得的是秦晋喜欢留指甲,长长,尖尖的指甲。

  这一戳的后果可想而知,茶碗翻了,滚烫的茶水都泼在了秦晋的手背上。

  秦晋吃痛后的嚎叫及表情我就不描写了,各位看官自己去臆测吧!

  我就写一旁的穆老爷看见秦晋被烫后及秦晋嚎叫后的情景。

  “哎呀!你个没用的丫头”,穆老爷恼得不行。

  “不碍事,不碍事”,一只手红肿得像猪脚了,可秦晋还是呲着牙在笑。

  “奴婢该死,奴婢该死”,王若语噗通跪下诚惶诚恐。

  “真的不碍事,请起,请起”,秦晋慌忙相扶诚恳有加。

  “怎么能不碍事呢?来人,长工呢?速速请个大夫来”,穆老爷急的直打转,能不着急吗?眼前的这位秦晋可是他的财神爷。

  “真的不碍事,穆老爷也别……”,秦晋还没说完,穆老爷便用话堵住了他的嘴,“秦少爷什么都别说了,老夫这就把贱丫头王若语赶出去,替您出气解恨”。

  “哎!哎!穆老爷言重了,言重了”,秦晋拉住他,不让他像疯子一样的咆哮,“如果穆老爷看得起我秦晋,还想跟我秦家做生意的话,就请收回刚才的成命,我们都是穷苦百姓,找个糊口的差事不容易,再说,烫伤我的手责任不在她”。

  见秦晋甚是认真的样子,穆老爷赶紧打哈哈换了一副尊容,“好好好,只要您秦少爷高兴,老夫不赶她走就是”。

  “那秦晋便不甚感激了”,手背火辣辣的疼,秦晋还是拱了拱手,“不用找长工请大夫来府了,我随你家长工去医馆就是”。

  说完转身,也跟王若语打了声招呼,“王,王姑娘是吧!在下告辞了”。

  “秦少爷,不好意思,您的药费由奴婢来出吧!”,王若语道。

  “不要客气了,大家真的都不要再客气了,我的手实实很痛,我先走了”。

  “老夫送你”,穆老爷忙跟了上去,秦晋没有出言。

  秦晋手疼步子大,穆老爷腿短步子小,他挪的还没有一尺之地的时候,秦晋已经走出了门外。

  不过,没过一会儿他又转了回来,冲穆老爷笑道,“每次跟穆老爷的生意,我都会亲自来,下次我再来的时候,若是见不到这位姑娘,我会觉得您不诚信喽!”。

  穆老爷一愕,“哪里哪里,秦少爷请放心吧!老夫一定言而有信”。

  “那我就走了,不送,不送”。

  “送,送,要送的”。

  两人一走,厅堂里就只剩下王若语一人了,“这个秦少爷不但人极其善良,而且还细心有加,慕容殇……”。

  女人就是记性好,不但记性好,还总爱拿自己的东西跟别人比,我以为王若语会忘记,但她到底还是翻起了……

  那日的情景和今天差不多,不同的是王若语不小心把一碗热粥泼在了慕容殇的身上。

  那时的慕容殇还穿着很厚的衣服,王若语觉得应该不会很疼,可,慕容殇还是发了脾气,连着两三天都没有理她,还是她过去哄他了了事儿。

  这样的事儿,要是一回两回倒也不算个事儿,可一年里它总能发生个三五次,有时候王若语觉得真的受够了。

  不过,值得强调的是,慕容殇脾气虽然有点不好,但从来没有出口伤过人,动手打过人。

  “若语”,车马站里人不少,但,秦晋还是一眼找出了王若语,他欣喜地迎上去,握住她的手。

  “对不起,我来晚了”,王若语话语里满满的歉意与浓情。

  “没有啊!只是我来早了而已”,秦晋红润的面孔上还是浮现着王若语早已熟悉的笑容。

  “你总是这么理解人”。

  秦晋呵呵一笑,“他,没有为难你吧?”。

  “没有”,王若语神色一暗,“不过,他也很伤心,晋哥,我们是不是太残忍了?”,说着话,她的眼圈已红。

  秦晋轻轻将她拥入怀里,“两害相权取其轻,虽然他现在很伤心,但用一时的伤心来解除日日煎熬的一世之痛,我想慕容殇还是赢了,所以你就别太伤心了”。

  “嗯!”。

  “好了,收拾收拾一下心情,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秦晋替王若语揩去泪水。

  皖驹马行。

  虽然王若语曾经见过很多风驰电闪的宝马良驹,也羡慕过,但她从没有敢想过有一天能亲手抚摸一下,更别说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宝马良驹了。

  望着巨大的马场栅栏门,秦晋牵起王若语的手道,“不管其他地方还有没有马场,但这里是我所知道淮阴州最上等的马场,所谓宝剑赠英雄,红粉赠佳人,红粉若语已经不需要,但一匹健壮,漂亮,日行千里的脚程却是必不可少”。

  “晋哥要赠马于我?”。

  “是啊!”。

  “不”,王若语拽着秦晋往后退,“我不要,我听说一匹马少说也要上百两银子,那么贵,我不要”。

  秦晋哈哈一笑,把她拽了回来,“两百两以下,那是最次的脚力马,中等马至少要五百两起步”。

  “那,那我更不要了”。

  “回来”,秦晋道,“虽然晋哥也讨厌拿金钱,物质去取悦感情,但秦家的家境毕竟摆在那里,我送你宝马良驹的性质,其实就是等于慕容殇送你一件粗布麻衣,再说,我经常出门在外,你不得陪着我?”。

  听他这么说,王若语只得,“那好,我接受了,但不能太贵”。

  “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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