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毛后,当天下午,叶臻就带方易去了一家知名的影楼。店员在看到叶臻的那瞬间,就立刻去叫了老板,而后老板鞠躬哈腰地把叶臻请到了vip包间。
方易作为叶臻的狗,自然也少不了好待遇,从叶臻带着他进来,店员拍马屁的话就没停过。
“叶总,这狗毛色真好!”
“眼睛真大!”
“毛好顺啊……”
“脸型也可爱……”
“……”
如果方易不是明确知道自己长什么模样,被他们这一顿夸,他指不定真觉得自己是什么天上有地下无的绝世名狗呢!
实际上,他就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只金毛,罢了。
“摄影师呢?”一群人叽叽喳喳地,叶臻早就不耐烦了,他往沙发后背一靠,翘起二郎腿,“除了摄影师,其他人都出去!”
被叶臻一通吼,店员们讪讪地走了出去,只留下一个年近四十的摄影师和店长。
“叶总,这是我们店最厉害的摄影师,不少明星拍摄定妆照的时候都特地找她呢,相信有她给您的狗拍照,一定能把你的狗拍得——”
“你也出去。”叶臻皱皱眉头。
话生生噎在嗓子眼,店长尴尬地搓搓手,“好,那您拍……拍吧。”
看出来叶臻嫌吵,店长走的时候还体贴得关了门。
“您是想要和您的爱狗拍摄写真集吗?我们这里什么布景都有。如果想要外景拍摄,我们也有场地。”
摄影师抱着她的相机,小心翼翼地道。
“不用。”叶臻抱起方易,把他安稳地放在了凳子上,而后又坐了回去,指着方易,“拍个一寸照就行了。”
“啊……?”摄影师下巴差点掉地上,看店长这么大架势恭迎,她还以为要拍上几十套写真集呢,“好,好的。”
接下来,方易就开始了他作为狗的第一次拍照。
“头往右一点……”摄影师看着镜头,下意识就道,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是在给狗拍照,于是就为难了。
然而这为难只持续了一秒,因为她看到方易竟然真的如她所说的那般,头往右挪了挪。
这狗难道能听懂人话???
摄影师像是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又道:“笑一下。”
方易听话地咧开了嘴。
“咔嚓——”
这一瞬间,摄影师立刻抓拍了好几张,然后她才慢慢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向了方易。
说好的建国后动物不能成精呢?
“好了吗?”叶臻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摄影师这才回过神,“好了,您看哪张好看,就用哪张。”
摄影师抱着相机过去给叶臻挑选的时候,方易也立刻从凳子上下来,朝叶臻跑了过去,立在他旁边,探着头往前凑。
“过去。”叶臻拨楞开方易的脑袋。
他的照片,他凭什么不能看?!
方易皱皱鼻子,而后又凑了过去,用叶臻的手背当做着力点,把爪子搭了上去,小脑袋一个劲儿地去看镜头。
而这个时候,叶臻已经全部浏览完了,不悦道:“重新拍。”
“嗯……好。”
这次,为了避免叶臻再不满意,摄影师一次性拍摄了二十张。
再拿过去给叶臻看时,叶臻一张张左右翻着,每一张都看得异常仔细。
方易一开始还有兴趣跟他挤着一起看,但后来就觉得无聊了。他干脆卧在了沙发上,看着房间四周墙壁上挂着的各式各样的图片。
十分钟过去了,一直弯着腰的摄影师脖子都酸了,叶臻却还在仔细看着。
方易已经把画看了个遍了,便又爬回了叶臻旁边,把下巴搁在他的腿上,抬着头看着他。
叶臻目光还在看照片,手却抬起来准确无误地摸了摸方易的脑袋,“先自己去玩。”
“叩叩——”
门先是响了两下,而后被慢慢打开,店长端着个盘子走了进来,放到了一旁的桌子上,“叶总,如果渴了这里有水。”
说罢,也不等叶臻回答,就又悄无声息地出了门。
叶臻专心致志地看着照片,根本就没在意店长,不过方易倒是注意到了,因为他——渴了。
“汪汪~~”方易叫了两声,当看到叶臻目光转向他时,用爪子指了指茶几上的水杯。
“喝吧。”
“嗷呜~~”方易从叶臻腿上下来,爬到了茶几上,低头用小舌头慢慢舔着杯子里的水,水可能加了些什么东西,甜甜地,方易不知不觉就喝了个精光。
正当他想要回沙发上时,余光却瞥到了茶几上的另一样东西——奶糖。
而且还是大白兔奶糖!
方易忍不住舔了舔湿漉漉的鼻子,慢慢挪到了这个盘子旁。
以前,这种糖对他来说是太奢侈的东西。小时候在福利院里,老师有时午餐会发,一开始他还能吃,后来就全都被别人抢走了,他看着他们一会儿吃一颗一会儿吃一颗,别提有多羡慕了。后来长大一些,他连吃饭的钱都要省着,更别提去特意买这样的糖吃了。
现在,早已忘记大白兔是什么味道,只记得很甜,很甜,是他童年里唯一记得的,甜的味道。
方易低头用牙从里面咬出来一颗,再转个圈剥开,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后,才用舌头卷了起来。
顿时,又奶又甜的味道便在口腔蔓延开来,方易感受着这股味道,突然鼻头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其实,他一直都不敢相信这一切。他总觉得这只是个梦,或许等哪一天再醒来,他又躺在了那个出租屋里,听着隔壁男女的交合声,听着房东大妈的粗嗓门……
他很害怕,很害怕……
因为得到过,就再也无法回到曾经一无所有的日子了。
奶糖在慢慢溶化,方易转过身看着仍旧低着头的叶臻,突然像安了弹簧一样,猛地飞扑到了叶臻腿上。
“大黄?”叶臻只能看到个屁股,便伸手拍了一下,“起来。”
方易摇了摇尾巴,却不肯把头拿出来。
叶臻不得不把他抱起来放到一旁,“大黄听话。”
听到叶臻这近似哄的语气,方易才安分下来。
就在刚才,他下定了决心。不管以后怎么样,不管会不会变回去,至少在主人身边的这些日子里,他一定要跟主人好好地,好好地……
“好了,就这张。”
千挑万选之后,叶臻终于确定了一张。
“好的,您稍微等一会儿,照片很快洗出来。”摄影师道。
“嗯。”
摄影师离开后,叶臻去看方易,却见他正撅着屁股,脑袋埋在一个盘子里。
“大黄。
”
叶臻叫他一声,方易立刻扭过了头,嘴里咬着几颗糖跑回他身边,把糖献宝似得放到了他的手心里,又蹭了蹭。
叶臻拿起来看了看后皱起了眉头,“你喜欢吃?”
方易点点头,眼睛里闪着光,“汪汪!”(很好吃!)
“你吃吧。”叶臻低头,用修长的手指把纸皮拨开,然后塞进了方易嘴里。
“汪?”方易嘴里含着糖,张大眼睛看着叶臻,而后又固执地用脑袋去顶叶臻的手,示意他吃。
叶臻摇摇头。
但方易还是不放弃,继续去顶他的手。在他的心里,怎么可能会有人不喜欢吃大白兔呢。叶臻一定是没尝过所以才摇头,如果吃了一个就一定会跟他一样觉得好吃。
叶臻看方易坚持的模样,有些疑惑。因为不太喜甜,他长大后几乎从没吃过糖。
但这个糖,或许味道,还不错?
抱着一个试试的态度,叶臻剥开一颗放进了嘴里。
方易立刻期待地看向他。
这股甜味,似乎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腻,叶臻皱着的眉头微微舒展开来,方易忍不住咧开嘴角,抬头冲叶臻笑笑。
等店长拿着洗好的照片进来时,看到的就是叶臻和他的爱狗同时嚼东西的画面,前面的茶几上,赫然是几个大白兔奶糖的包装纸。
“叶总,您喜欢吃这个的话,我再给您拿点吧。”
店长一边把照片递给叶臻,一边笑道。
叶臻接过来照片,翻了翻后点点头,“不错。糖,也不错。”
店长顿时笑成了一朵花。有了叶臻这句话,他的店,必然要飞黄腾达了!
叶臻离开时,同样也是店长一路护送,直到叶臻坐上车,店长才回去,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停过。
传闻,叶性情不定,爱好不明。
但今天,他却知道了叶臻的爱好——大白兔奶糖。
那以后想讨好他,可就容易咯。
照好了照片后,后续的一系列叶臻都交给别人去办了,大约一星期后,方易的狗证领回了家。
照片的确是照的不错,他自己本身超高的颜值,再加上后期精心的ps,方易觉得他都可以算狗中彦祖了。
只是照片下的名字——
叶大黄?
叶大黄?!!!
方易严重怀疑,他跟了个假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