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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错过(6)

小说: 晨曦雨夜天 作者: 白芍 字数:2070

  既然痛,为什么还要逼自己去她到过的地方,纪天辰是真想忘了她,还是怕忘了她,到他们回忆之地,记起她。

  还是那座桥,桥下派玫瑰的小棕熊隐约出现,又隐约消失不见。回忆既美好又伤人,她既单纯又傻的可爱,仔细想来冯雨浩说的倒是没错,他能给晨曦带来的只有永无止境的伤痛。

  “走吧!别再折磨自己,就算晨曦泉下有知,她也不希望看到你这副模样。”覃盛不愿他再碾压自己脆弱的心,回忆伤人,大不了就忘了回忆,重新开始,拿的起,放的下。

  他深邃的眼里泛起淡淡的留恋与不舍,忘记对他来说,是件多难的事,却硬是将最痛苦的话暴露在阳光之下“对,离开这里,离开她带给我所有痛苦的回忆。”

  转身的一瞬,那只特别的钢笔从口袋中掉落,从桥上滚落,撞在韩洛的脚尖上。韩洛来不及叫住他,深深被那支神秘的钢笔吸引,指尖还未触及,一只红白相间的手介入,从地上捡起了钢笔。

  “是你呀!钢笔是我老熟人掉的,我替你还了,多谢,告辞,有缘再见。”不等韩洛说些什么,她已迅速跑过桥去。

  突然对一支别人的钢笔感兴趣,韩洛啊韩洛,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你在想什么,让那个神秘男子代为转交也好,断了自己不好的念想。

  “喂!小哥哥,你的钢笔被我捡到了,你打算怎么谢我?献吻还是拥抱啊!”这样熟悉的声音,肯定只有她了,那个男人婆回国造孽了。

  纪天辰伸手去夺笔,被她眼疾手快的藏到身后,一副英伦男士的风格,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如果是年轻漂亮的小姐姐我可以考虑献吻,老女人就不必了,我口味没那么重,钢笔我不要了。”

  “之前我以为这是纪家世代相传的**神器,仔细一看,上面还刻着一个纪字,既然是盗版的,丢掉好了。”她观摩着闪亮的钢笔,那与四大企业拥有的专属钢笔不同,是DIY特制的。

  “还给我。”他摸着空荡荡的口袋,意识到他最重要的东西丢了,那是她留给他唯一的信物。

  他脑内一片空白,发疯似的抢过她手里的钢笔,殊不知她的手腕差点被他强劲的力道碾碎“手都快给你拧断了,为了一支破钢笔,快废了你姐的一只手。”

  他拽着钢笔,仿佛心中泛起一丝安心,冷冰冰的吐出两个冷冰冰的字“闭嘴。”

  “我好像没教过你这样冷冰冰的说话吧!覃盛,又是你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对不对?”她揪起覃盛的通红的耳朵,男装下的她一点女人味都没有,帽子掩盖住长发,若不是熟人,没人认得出她是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什么高冷的帅哥惹人爱,冷冰冰的,板着臭脸,哪比得上老娘调教的花心大少。”

  “萱姐饶命,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大恩大德,饶小弟一命,来世做牛做马供着您的主坟。”她还是一样偏心,只照顾她的好弟弟,对覃盛百般折磨,这可能就是年纪小的好处吧!

  见天辰这么怜惜这支钢笔,她也深深的感受到他的心伤,离婚的日子不好过,究竟什么样的事,逼迫你不得不离婚挽回“你们赶紧回去,别暴露我身份,要是被我爸知道我常回国,还不回家,他肯定一通臭骂,要不是得知小天离婚这样的大事,我才不回国,那个女人瞎了眼,跟我弟弟离婚,没品味。”

  “你的女神,而且离婚是小天自己提出来的,有不得已的苦衷,可惜人都死了,徒伤悲又有什么用呢?”覃盛小声地在她耳旁悄悄耳语,要让他听到可能也是徒添伤感。

  她脸上带着些许不悦,林晨曦那样优秀的天才女神他都看不上“小天的品味已经这么高大上了吗?我女神都看不上,有不得已的苦衷就说清楚,女人最讨厌男人骗她,你们倒好,把她骗坟墓里了,我还没见到我弟妹,还没等到她的签名,长途跋涉赶回来,你们就告诉我这消息。”

  “还说回来看小天,回来见你女神的吧!”覃盛嫌弃的看着她,还是女神总要一点,不过,正好是女神成了弟妹,心里欣喜也是正常的。就像当年覃盛就差点娶到了自己的女神,可能就差一点。

  她叹了口气,若不是还要保护某个傻瓜的生命安全,她还真想好好陪着这个受了情伤的弟弟“我还约了熟人,你领小天回去,看他颓废的样,照顾好他,他有任何闪失,我为你是问。”

  她急匆匆的下了桥,一眨眼的功夫,甜品店那聚集了许多看热闹,高喊着“在一起”的声音。带着凑热闹的心理,她挤进了人群。

  男子捧着九十九朵玫瑰,单膝下跪,没有动人的情话,唯有一句“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女主角竟是韩洛,那呆萌的丫头竟然能找到男朋友,像自己这样的“年轻熟女”怎么就没人爱,真搞不懂男人的眼光,都是恋童癖。

  人群中有鼓舞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也有指责女孩子配不上他的,众说纷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男的是大公司的老总,年轻有为,这么瘦弱的女孩子怎么镇得住?”

  “人老总喜欢,感情嘛!点到了,就嫁了,别像我等着嫁入豪门,岁月蹉跎,还不是跟了我们家那个老不死的,凑合着过日子。”

  对啊!这话说的不就是欧阳萱吗?爸爸唯一念叨的就是自己要领一个富甲一方的金龟婿回去,可金龟婿那是这么好找的,你看得上人家,人家未必看得上你。

  能看上自己的,要么高富没有帅,要么就是高帅没有富,要么就是花花肠子,视女人如衣服的渣男。可能她就喜欢这种类型的男孩子,才会把小天调教成自己喜欢的类型。

  如果她也能找一个像韩洛身边一样的男人,笑起来带着小酒窝,阳光帅气,有钱多金,视自己如珍宝的男人该多好。初见韩洛觉得,她除了有与晨曦相同的脸以外,什么魅力都没有,现在看来没有魅力的是自己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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