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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小说: 时光会替我记得 作者: 月下红妆 字数:2676

  ​从家里回来之后,我思虑良久决定换一份工作,辛苦一点没关系,至少不要再像上次回家那么窘迫,我妈一直都是这样,无论我过得好不好,过得开不开心,从来都瞒不过她的眼睛,她不会语重心长的宽慰我,也不会给我多少人生建议,她的关心全都放在她力所能及的地方,然后在不知不觉中倾注在我身上,我没有不理解她的理由。

  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之后,转眼之间一个季度马上就要过去了,一想到房东太太到时候收不到房租的那张怨妇脸,一想到她那张尖刻的嘴里会说出多难听的话来……我开始有点焦虑了。

  凌晨两点,我还抱着电脑在网上投简历,屏幕上的光投射在我的脸上,这情景显得十分诡异。

  第二天我给韦雪发了条消息,不一会儿她就出现在我家门外,推开门对着我就是一通数落:“当初就跟你说来我爸公司我罩着你,工作轻松自由时间也多,还没有人敢欺负你,当初是谁坚定的说要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呢,现在知道后悔了?哼!”

  “我亲爱的女王大人,这不是走投无路了嘛,再说你也不忍心看着你的好姐妹被房东扫地出来,然后饿死街头吧。”再附上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眨巴眨巴眼睛,希望能挤出几滴眼泪。

  韦雪这个落井下石的家伙,欠揍的说:“叫声爸爸听听”

  “滚!今晚别想睡我的床!”

  在我和韦雪嬉笑怒骂的同时,白翎已经下了出租车,她径直走向27号,站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迈进了那扇门。

  今天不是周末,咖啡馆里的人也不算很多,王弈博背对着门口,不知道在跟几个姑娘说些什么,反正一个个都笑得花枝乱颤。

  有人拍了一下王弈博的肩膀,告诉他来客人了,他回过头来,一眼就看到了倚门而笑的白翎。就算是平时穿件白t恤,套条牛条仔裤逛超市,白翎也是绝对能引起回头率的那种女生,何况今天晚上,她从一开始就打定了主意,要做人群里的焦点,要让王弈博的目光一刻也不离开她。

  一点都不夸张的说,白翎那一笑,真是笑得整间咖啡馆蓬荜生辉,笑得咖啡馆里的一众姑娘瞬间变得灰头土脸。

  王弈博站在原地,脸上带着一种了如指掌的微笑,望着她,而她也保持着那个婀娜的姿势,一动不动的承接着他的目光。

  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就那么互相看着,眼神的交汇中迸发出四溅的火花,那一瞬间,灯光,音乐,还有来自周围那些人眼睛里疑惑,猜忌,敌意,通通化作乌有。世界幻化成虚无,他们心照不宣的静默着站立于喧嚣之中,对方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源。

  霜琪:

  其实,我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关于我和王弈博。刚认识你的时候,你跟我讲了一些关于你的生活,你的感情经历,你讲你最艰难的时候只能吃一块钱一包的榨菜配白饭,你讲你从前缴电费一次只缴几十块钱,电一下就用光了,还怀疑是邻居偷搭了你的线路。

  我在听这些事情的时候,一方面觉得唏嘘不已,另一方面又觉得……怎么说,觉得你很了不起吧,换做我,我绝对无法忍受那样的生活。

  我喜欢钱,喜欢奢侈品,每个月去香港扫一次货,一年两次出国旅行,我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异性的赞美和同性的嫉妒。

  爱情,对我来说,就像顶级牛排旁边的配菜,奶油蛋糕上的草莓,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是说,在认识王弈博之前。我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是在青白江那条街上,你漫不经心的说起他和那个咖啡馆,你三言两语的就说完他的身世,却不知道你那些不经意的话语在我的心里砸出重重的回响。

  然后,我就在咖啡馆里见到了这个人,第一眼我就看出来,他应该很受女孩们的欢迎,是那种轻而易举的就能让姑娘们为之癫狂的角色。

  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淡然。是啊,我根本没必要紧张,我早已经过了小女孩看见英俊的浪子就惊慌失措,小鹿乱撞的年纪,或者换个说法,我从来就没有经历过那样的阶段。

  直到唱歌之前,他当着所有人说这首歌是献给我的。虽然我知道这句话其实是给你和韦雪面子,是一句场面上的客套话,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却觉得很高兴。

  霜琪,我知道你看到这里一定会笑我,原来阅人无数的白翎也不过如此。你笑得很对,我也不过如此。这么多年来,人情冷暖我看过许多,也经历过许多,我很早就明白了什么叫世态炎凉,总之,我一直认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阅历和眼界,不太可能轻易被什么人或什么东西打动了。

  但那天晚上,他弹着吉他唱着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牢牢的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什么坚硬的东西,在胸腔深处,被慢慢的被瓦解了。

  回来之后的那几天里,我反反复复的听着那首歌,吃饭的时候听,泡澡的时候听,睡觉前戴上耳机,醒过来还在听。

  我一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他的样子。我想我是着了魔。其实,我并没有从一开始就放任自己,不骗你,我也努力的克制过。

  我尝试着不要去想这个人,不要去想青白江27号这个地址,但过了几天我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我不愿意出去逛街,不愿意看书,上网,不愿意接任何人的电话,我满脑子都是这个仅有过一面之缘的王弈博。那天下午我洗完澡,打开衣柜,看见那条月牙白的旗袍,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很疯狂的念头。

  当我穿上它,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的时候,我知道,我可能完蛋了。你记不记得我卧室里那张黑白照片,那是我二十三岁的时候特意请一个收费很高的摄影师拍的。

  那是在冬天,一望无际的空地,我就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摄影师举着相机一边狂摁着快门一边大声的喊着,跑起来啊,白翎,别缩着,你可以的!

  我不记得我跑了多久,跑了多远,寒风呼啸着从我的身体上刮过去可我感觉不到冷,我的耳边只有摄影师的声音,他还在喊,跑啊白翎。

  当我坐上去青白江的出租车时,霜琪,你知道吗,我又听见那个摄影师的声音了。跑啊白翎,别缩着!当我站在27号的门口,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要跑去哪里了。

  就是这里啊,霜琪,原来就是这里。那一刻虽然我脸上是在笑,可我的心里,却莫名其妙的很想,很想哭。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连第一次恋爱时也没有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这种荒唐的行为,深更半夜,主动去一个才见第二次面的男人家里过夜,更荒唐的是,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颤抖得像个处女。

  半夜我醒过来,看见被丢在地上的白色旗袍,心里有一种隐秘的,奇异的快乐,当然,还伴随着淡淡的羞耻。

  我坐在床沿边,看着王弈博熟睡的脸,激动得浑身战栗。没错,这很堕落,这正是我写了这封信却不敢发送给你的原因,我知道在你看来,这件事很好定义——两个游戏人间的狗男女搞了个一夜情。

  但是,霜琪,我终于感受到了那样东西。那样我曾经觉得可有可无的东西,我曾经觉得不过是人生的边角余料的东西,那样我曾经觉得根本没有价值、也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那样我自以为早已经看透了,看破了的东西,那样把你和杨毅恒曾经紧紧的维系在一起的东西……

  不管我过去多么轻蔑它,在这个夜晚,我终于与它劈面相逢。它来得很迟,但它终究还是来了。

  生平第一次,霜琪,我觉得我或许有可能去爱一个人。

  白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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