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三十一章
【乌衣年少,遗世微笑】
“兴兴哥,我们来比赛赛马如何?”
“好啊,看谁先跑到前面的城里,输的人……输的人就听赢的使唤,一日为期。”
金钟大吹吹口哨,“不许赖皮!”
红色马儿一举当先,扬起灰尘四处,而另外一匹马似乎没有动意,马背上的人呐,也仅仅是笑着眼看他扬尘而去。
大概五丈左右,张艺兴才策马奔腾追上前方,这马术是中原必修,大顷更是马背上得的天下,子民又怎么差得太多?
“辰儿,你再不快点,我可就追上你了。”
“你是在小看我吗?”金钟大的御术比起从小训练的张艺兴,确实差了不少,“驾!”
“驾——”
临近边口时,还是金钟大赢了,虽然不知道这是故意还是人家有意的。
“以后请叫我金大帅①。”
“是是是,金大帅,稍后请问我们在哪家店落脚?”周围有两处客栈,一家修的比较华丽,另一家略微简陋。
金钟大扶着下巴思考了一会儿,“右边家吧。”正是比较简陋那家。
对此,金大帅给出的回答是,出门不易,盘缠本就不多,还是节省着点好。
张艺兴简直是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小子终于知道养家了,最重要的是,他终于把张艺兴当自己的人看了,好了不起的进步。
说着简陋也不过是和另一家相较,修建这些还是朴素得可以,至少张艺兴挺喜欢这种风格。
“老板,一间上房。”
年近四十的老板余光打量了一下两人,很多这样借宿的小伙子,也不足为奇,不过像这样长得俊的,那还真少。
房间坐北朝南,一床一塌一桌一门,倒也别致得紧。
赶了这么久的路,金钟大直接就瘫在床上,其实他是在想怎样来使唤张艺兴,那人已经把该做的不该做的都主动做完了,显得多有男子风度。
“是不是在思考怎么样整我?”
“是啊。”既然猜到就大大方方承认了呗。
张艺兴有记录的习惯,本来就不多的行李里,还有他一个厚挪挪的记事本。只要发生愉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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