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三年,目前人生的四分之一。
我了解他,我喜欢他。
三年来我看到了他是如何成名,又是如何迷茫。他收到过多少赞扬就遭到过多少诋毁。
我最初喜欢他时,很多人说"你喜欢他啊挺不错的,年纪轻轻就这么成功。"
在黑暗的时候很多人又欲言而止"你怎么喜欢他啊,你难道不知道他那些报道..."
从为他辩解到垂眉沉默,曾经志同道合的朋友走了一拨又一拨,我也在想这三年来对他的支持到底值不值得。
那段时间偶尔在路边听到他的歌时都不会再欢呼雀跃,但还是会驻足好久,直到下一首旋律响起,他的歌声消失在最后一缕灯光里。
在想啊,他什么时候能回来啊,他还记不记得身后的我们。
幸好,感激。
今年,他终于回来了。
所以那些都不再重要了,因为他又神采奕奕地站在我面前,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
正如我们的名字,我相信他,三年如一日。
这是我的追星故事,很细碎。
你肯定也喜欢这么一个人,即时相隔很远,他的出现也让你的生活有了新的温暖与力量。
哪怕是偶尔瞥见一本无名杂志,听见熟悉的声音,也足够让你怀揣着小小的惊喜,在心里窃笑很久。
你为了他攒钱,为了他熬夜,为了他努力,只为了他的一次获奖,只为了一场演唱会,只为了他的一句感谢。
这条路这么难走,有那么多人留给你不可理喻的目光,但你还是走到了现在,为他骄傲,为你骄傲。
有首老歌名为鬼迷心窍,好比追星。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是鬼迷了心窍也好"
"是前世的因缘也好"
"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
末了。
送给你我的追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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