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尸祖

  纽约和北京是十二个小时的时差,我的白天是宋翊的黑夜,他的白天是我的黑夜。他清醒的时候,正是他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给我打电话;我清醒的时候,又是我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给他打电话。所以,我们直接通电话的次数很少,主要靠电子邮件联系。

  周一到周五,我要陪着客户参观证交所、华尔街,和MG总部的大头儿会晤。周末的白天,我陪客户参观“9·11”事件中被炸掉的世贸大厦遗址,看凡·高的《StarringNight》,晚上陪客户去百老汇听《ThePhantomoftheOpera》。幸亏还有些活动他们不要我去,只肯让Peter陪同,否则我怀疑自己连晚上回酒店写邮件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给宋翊写邮件,“去看了《ThePhantomoftheOpera》,本来因为是陪客户去,我心里很抗拒,可没想到戏剧一开场,就把我给震慑住了。当歌剧院里的幽灵牵着Christine的手穿行在桥上,大雾笼罩中,点点星光闪烁在水中,他的黑色风衣飘荡在白色的迷雾中。在熟悉的乐声中,我不知道是歌者的歌声太有感染力,还是我早已经知道这是一场无望的绝恋,竟然泪流满面。他以为他牵着Christine,远离了纷扰红尘,就可以得到幸福,可没想到他倾尽全力地付出,在Christine眼中全成了难以承受的重担,让她只想逃离他。”

  宋翊给我的回信简单至极,却让我在一清早飞旋着舞步去上班。

  “Don?tcry,baby.Nexttime,IwilltakeyoutowatchPhantomoftheOpera.Remember,forChristine,it?sahappy-ending.”

  因为他,纽约的日子过得分外煎熬,我日日数着时间,算归程;因为他,纽约的时间过得分外绚烂,每天早上,我就着香浓的咖啡读完他的邮件,再戴着他给我买的帽子和手套,冲进纽约冷冽的寒风中,趾高气扬、昂首阔步地走在曼哈顿的街头,对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微笑。纽约再寒冷的天气、客户再古怪的要求都不能令我的笑容减少。

  因为爱,所以我绚烂绽放;因为被人宠爱,所以自觉无比矜贵;因为满是希望,所以走路的脚步充满力量;因为心内温柔,所以善待每一个人;因为是他爱的女人,所以我绝不做任何让他有失颜面的事;因为爱他,所以更爱这个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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