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山艺茹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仍守着孤城。

  叶孤城——天外飞仙,一剑贯七星。他是一城之主,拥有万仞白云城,出门排场之大,美女开道,鲜花铺路。武功超绝,是西门吹雪敬重的敌人。是人们见了,顿觉寒气压人,恭敬喊一声“叶城主”的人。

  这是一个天下少有的富有的人。白云城,举足轻重的地位。陆小凤愿意做他第一个朋友,西门从心里尊重他,拥有财富,地位,武功,美人。

  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感到他的孤独,他散发出的孤独气味可以令你血液冰冻。

  他在紫禁之颠的结局,是悲剧的,是预料之外的,是情理之中的,是令人扼腕叹息的。

  幸而他遇见了改变他命运的女子,真心喜欢上他的女子。

  我叫叶孤城,一直久居南海飞仙岛,江湖中人均尊称我为白云城主叶孤城,可是我从出生起就背负着白云城还有前朝的重负。

  我,自幼痴心向剑,奈何有着这些重负,在爹娘死后,尚还年幼的我变成了白云城主,飞仙岛成了南海诸多心怀不轨之人眼中的肥肉。

  在那些人眼中尚还年幼的我完全不足为虑,白云城中也没有高手,完全就是任人采撷的,但是在那一段时间我拼命练剑,最终创出了我的成名剑法,天外飞仙,我给它取名为天外飞仙,是因为这个剑法是在飞仙岛创建出来的。

  后来我用天外飞仙,几天几夜赶出了那些图谋不轨之人,并且将他们震慑的再也不会打白云城的主意,只要叶孤城在,白云城就稳固如山。

  后来我曾问过爹娘去世后一直照顾我的老婆婆,为什么要我背负着白云城。为什么所有人叫我时都是叫白云城主而不是叶孤城呢,我只是想做个寻常人。

  从此,就真的只有手中的这把剑了吧?除了剑,叶孤城便不是叶孤城,只能是将来的白云城主了。

  可是,我不会后悔,所以,就这样保持下去吧,白云城主,并不需要多余的感情。

  随后的白云城主,斩杀178位成名剑客,所向无敌,他的剑法被一江湖名宿看见,随后惊为天人,将其称呼为剑仙,与剑神并列,白云城无人敢犯。

  在快要三十岁的时候,我还是去了中原,一向不出门的我,因为江湖中的传闻去中原解决事情,因为江湖中传闻天外飞仙在中原一现,而且死者还是峨眉三英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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