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啸雅韶

  回到宿舍时,我们都兴奋地交流着第一天当老师的感觉,使劲地提高着嗓门,否则就被对方的话压下去听不见了,那劲头绝不亚于第一次接到帅哥邀请。一问才知道她们和我一样,都是用着同样的方式选定了班委会,一群菜鸟怀着无比地激动开始了我们的新生活。

  晚上,我坐在桌边,打开散发着淡淡香味的信纸,开始给于明写信,与他分享我的生活。虽然到了信息时代,网络视频、电子邮件满天飞了,我还是和于明约定,一定要坚持写手体信。

  因为我们的相识就缘于我那一手漂亮的手写字,那时我们虽然不是同一个专业,但有一门公共课在同一个阶梯教室里上合堂。

  课间,坐在旁边的男生借用我的笔记,立马被我的字征服了,从此他就动用了整个宿舍的力量,开始了合堂教室的集体追求战。

  说起来也奇怪,自从那次课以后,每次我去合堂教室上课,就会发现旁边坐着的是同一个男生。一来二去就相熟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成了一对。后来,于明才坦白了实情。当时好几个班一同上合堂,为了能坐上好位子,一般每个宿舍会派一个成员提前去占座。于明对我有了想法后,他们宿舍严格分工,每次都早早去,看我们宿舍占了之后,再坐在我们旁边,掀起了轰动一时的占座风潮。

  因此,我们两个宿舍的人都非常相熟,后来还联谊了几次,可惜没有其他的人再看对眼。

  现在想来,其实大学里的恋情太不严肃,受大趋势影响严重,太泛滥。大家都有了男朋友,你没有人陪就非常寂寞,并且感到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嘛。你谈了,也就习惯了有人陪。也有的觉得不太满意,但分手又会怕周围人笑话。选择范围太小,单位区域内牵手率太高,就有乱配鸳鸯的可能。

  闪闪在看一本厚厚的宋词,我很佩服她,诗词背得特别好,还不时地搞搞创作。不像我,只会些有名的诗句,只有心血来潮时,才会找些爱恨离愁的佳句突击一下子。当然,这毕竟不是我的专业嘛。

  戴着眼镜的闪闪有非常不文艺的习惯,喜欢喝酒。后来,我才明白,钟情于喝酒的女人心里都是苦的,都有着无法言说的心事。

  大雷子从隔壁晃悠了进来,“无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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