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暗恋我

  凌晴在这个小镇上已经住了好长一段时间了。

  那一天,叶奕豪告诉她,他已经在C市为她安排好了。她只需要照着地址去找到他的朋友,就可以在C市过着安稳无忧的生活。

  但是,当她踏上火车之后,她望着前方蜿蜒的铁轨,突然就不想去C市了。没有理由,单纯地不想去了而已。

  于是,在距离C市还有两个站的时候,她下了车,带着她为数不多的行李。然后,她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很便宜的小旅馆住了下来。

  那一夜,她睡得尤其安稳。

  第二天,她给叶奕豪发了一条短信,说明了她仍旧安全之后,便关掉了手机,拔掉手机卡,毫不犹豫地扔进了垃圾桶里。

  她需要的,是一个全新的生活。

  这个小镇位于Z市的边缘,因为有铁路经过,所以交通还算发达。凌曦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这个小镇的信息,有山有水,是个环境不错的地方。

  两天之后,她找了一间环境还不错的房子,搬了进去。

  房子不大,装修倒是不错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这样的房子,租金其实是不便宜的。但是因为是与人合租,两人分担下来,倒也在凌晴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毕竟,她现在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业游民。而且,她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肚子里的孩子。

  与她一起合租的是个漂亮女人,叫做程欢,年纪和她差不多。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在人前总是一副气质优雅的样子,等到两人混熟了之后,凌晴才深深感叹,原来人是真的不可貌相的。

  最初搬进去的一个星期,凌晴和程欢都是没什么交集的。因为孩子的原因,凌晴的生活习惯很规律,早睡早起,三餐不误。

  而程欢则恰好相反。

  程欢是典型的夜猫子,经常是凌晴已经睡下了,程欢才起床,开始工作。然后凌晴起床的时候,程欢已经睡下了。

  顺便说一句,程欢是个作家。虽然凌晴觉得她非常没有作家的范儿,一点也不像她所想象的作家,但是程欢的的确确是个作家。

  于是,第一个星期,凌晴和程欢只有极少数时候会碰面。

  也就是在这一个星期里,凌晴找工作碰了无数次壁。这个小城镇虽然坏境不错,但是并没有什么著名的值得游玩的景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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