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灵王的小说

  和车车比起来,我的童年留给我的印象就不那么深刻了,能让我想起来的只有一些悲惨的事情,比如三岁的时候被一群蜜蜂袭击,五岁的时候被一头牛顶在墙上,七岁的时候跟一群大孩子到湖里游泳差点被淹死,十岁的时候被摩托车撞倒,十三岁因为考试不及格怕回家挨骂莫名其妙地想自杀,十五岁时和同学走在路上,我回头大笑他傻相毕露的,然后一头撞在电线杆上……

  所幸到了最后关头总能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小命,总算有惊无险,但也吓得够呛,不得不怀疑我今生实在命运多舛,深深感到活到娶老婆生孩子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

  我叫张扬,然而我的个性一点也不张扬。上幼儿园和小学的阶段,我有一个癖好,就是喜欢用小拇指挖耳朵,我最大的愿望是耳朵里面有源源不断的耳屎让我挖,除了挖耳朵外,我过得很没劲,连课都不敢逃,哪怕是迟到,我都怕得要死,因为会受到来自我的班主任和我爸的两面夹击,后果不堪设想,放学回家还会被高年级学生欺负,没有哪天不是过得心惊胆战。

  我由于奇懒无比经常不写作业,结果上课时屡屡被叫到后面黑板罚站,还打手心,打完后手还得平举着,上面再放两本书,对幼小的我们来说那简直是酷刑,至今想来是奇耻大辱,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体罚”什么叫“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叫“人权”呢,当然我也不能向我爸妈告老师的状,因为他们和老师是一个阵营的,和丑态百出的儿子比起来,他们更信任老师,让老师来管教我,老师简直成我的干爸干妈。

  有时我甚至**爸干妈轰出教室,随后“呼”的一声,我的书包也被扔了出来,课本文具盒散落一地,只听见老师在教室里朝我怒吼:“等作业写玩了再给我进来。”和我一样悲惨遭遇的还有十几个同学,大部分是男生,也有女生,我们一群人从地上捡起书包,灰头土脸地找地方写作业,通常找一处没人住的房子,蹲在台阶下写,笔迹歪歪斜斜,又粗又黒,心情格外沮丧,擦着鼻涕,欲哭无泪,那段日子想起来又黑暗又好笑,有一半的课堂时间我是在教室外度过的。等上了四年级,我知道什么叫丢脸了,于是开始老老实实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来居然拿到“三好学生”的奖状,把我爸给乐的,逢人便吹嘘。

  话说我也嚣张过几次,刚进幼儿园第一天我就嚣张得不得了,抢班上一个老生的玩具,抢不过就拿起砖头砸他脑袋,叫我意想不到的是,当那位老生被我砸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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