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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学过的不是白学的

小说: 老少女的青春病历 作者: 天麦 字数:1428

  求学的三个条件是:多观察、多吃苦、多研究。——加菲劳

  虽然小学时就接触过电脑,当施初莺第一次坐在初中学校的机房里摸着键盘时,却是在努力看清键盘上有哪些符号。

  那时初中才开始接触英语的她很是疑惑为何键盘上的字母和英语课上学习的26个字母是一模一样的,但位置却不是按英语课本里那样排列?

  那节课,她听着老师讲电脑的构造,而后又很听老师的话,将键盘上的那些字母、阿拉伯数字和其他符号一个个观察过去,但出了机房,就完全不记得了。

  那时候喜欢绘画的她在电脑前最感兴趣的事,却是程序附件里的“画板”,她几乎每节上机课都要创作一两幅画。

  施初莺小学六年级时用压岁钱买了傻瓜相机,施初骏则买了一台小霸王学习机,除了没有主机和屏幕,其他都和电脑很相似,主体很像电脑键盘,用数据线将学习机连接到他们家被大人废弃的14寸的黑白电视机上,插上黄色的卡盒就能进行游戏。

  那时候施初骏经常约史久礼和占德飞以及其他同学到家里用学习机打游戏,那时施初骏展现出优于其他男孩的游戏天赋令施初莺惊讶又自豪。

  不过后来这小子玩游戏就刹不住车了,在家玩得不过瘾,还经常去学校附近的游戏厅溜达。

  一枚币厮杀到底还赚了别人不少币,仍是没能满足他,周末又大老远步行跑镇中心的网吧去玩游戏,结果被施初莺住在镇中心的大舅逮到。

  施初莺的父母和施妈那边的亲戚们对在他们眼中向来比较聪明懂事的施初骏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施初骏才戒了游戏瘾。

  嗯,好像扯远了,回来吧。

  那年代的孩子,上了初中才接触英文字母,因此家里刚有学习机那会儿,施初莺对键盘上的26个字母不是很理解,虽然他们和语文的拼音很像,但又很不一样,加上学习机的归属者是施初骏,施初莺就鲜少碰那机子。

  直到上了高一,学校组织flash制作比赛,从小就是动画迷的施初莺积极报名参加了老师组织的培训课。

  她很认真地记笔记,周末跑到离她家最近的一个表姐家借电脑练习,她才发现原来家里那台学习机是可以练习指法的,但那时候那台学习机已经有些许历史,加上施初骏将它晾在那儿积了不少灰尘,系统运行已不是很顺畅。

  在那表姐家,那表姐见施初莺学电脑积极,很热情地要教她五笔,让她背五笔词根和练习打字指法。

  但施初莺太没毅力,练着练着拐去玩网络游戏去了,不但没学会五笔和指法,连flash也放弃了。

  施初莺意识到自己辜负了那表姐的好意,就没好意思再去她家,直到高考那会儿去请教填报志愿的事才再次拜访。

  那表姐仍然很热情地问她要不要玩电脑,而且还问她打字练得怎样了,施初莺欲哭无泪——高一计算机会考结束后她就再没接触电脑。

  上了大学施初莺才再次接触电脑。

  大学里的电脑比以前先进高级了不少,比如上课机房里的电脑显示屏全部都是薄薄的液晶显示屏。

  但施初莺却惊慌了。

  她的大学同学大多数用电脑都很溜,她那时在那门课上下了不少功夫,结果考试成绩还是远不如那些从小就经常接触电脑的人,特别是打字,简直是她的死穴,眼看着别人五分钟内打了几百字,她才打了50个字不到。

  直到工作后,接触电脑文档多了,施初莺才渐渐对电脑操作娴熟起来。

  而且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学校的学习还是有用的,即便以为学的时候理解不了不懂得如何操作,却能在脑中烙下个大体的方向,工作后需要这方面的操作时只要顺着那个方向去,很快就能找出答案。

  工作后几年,施初莺渐渐成了同事们投去佩服目光的公司里的文档处理高手。

  但,打字依然是她的致命弱点,就像她刚离职的这家公司,每年都要对员工进行打字测试,施初莺每年的打字成绩都是垫底,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因此记住她这个底层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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